新华日报财经讯 在上市公司的日常运营中,来自客户的重大订单或经营生产合同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预示了公司的良好盈利前景与市场的认可。
11月3日——11月9日,江苏上市公司公布了哪些重大合同?一起来看。
11月3日,凯伦股份发布公告,控股子公司苏州佳智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成都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含税金额1.98亿元。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合同设备的搬入由买方负责,根据合同要求,完成设备交付、到货检查、安装调试、培训。公司表示,本合同的签订有助于公司在新型显示面板检测领域稳健发展,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11月3日,通光线缆发布公告,全资子公司通光强能、通光光缆在国家电网2025年第六十五批输变电线路材料招标中预中标节能导线、常规导线及OPGW光缆三个包段,合计金额1.38亿元,占公司2024年营收的5.31%。若最终落地,将对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11月6日,中简科技发布公告,与客户A签订《物资采购合同》,标的为高性能碳纤维及碳纤维织物,合同总额5.6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69.3%。截至公告日,已履行3.66亿元,待履行1.97亿元,履约进度65%。公司表示,本合同的签署,体现了客户对公司新一代碳纤维产品品质稳定性、供应及时性及服务配套能力的高度认可,是新质生产力率先稳定批量应用于重点领域的具体实践。
新华日报·财经记者 李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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