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财经讯 11月26日上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35次审议会议,江苏永大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永大股份”)的IPO申请被作出“暂缓审议”决定,成为北交所2025年度首家遭遇暂缓的IPO项目。
永大股份主营基础化工、煤化工、炼油及石油化工、光伏与医药等领域非标压力容器的研发、设计、制造与销售,产品涵盖反应、换热、分离、储存四大类压力容器。公司原计划募资6.08亿元,其中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经北交所两轮问询后,将募资额调降至4.58亿元,并取消补流项目。
2022-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96亿元、7.12亿元、8.19亿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为1.12亿元、1.29亿元、1.07亿元,呈“增收不增利”态势。光伏业务波动剧烈:2022-2024年收入依次为9,493.72万元、2,560.91万元、1.56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由13.72%骤降至3.62%,再反弹至19.14%。2025年1-10月,光伏领域新签订额为零,发货量仅275.89吨,同比降幅超八成,行业产能过剩导致需求骤降。
大额应收账款风险随之暴露。2024年,公司因内蒙古润阳悦达未按合同付款,对其计提坏账及合同资产减值3,304.32万元;对新疆东部合盛硅业7,797.92万元尾款,按52个月分期回款假设折现后,已计提减值572.16万元,若对方未能履约,2025年度业绩最大影响金额即为7,797.92万元。
此外,2022-2024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2.03亿元,实际控制人李昌哲、李进、顾秀红一家三口合计持股86.56%,对应分得约1.79亿元,被质疑“边分红边圈钱”。同期,公司产能利用率由106.64%降至83.83%,却仍拟募资新增3万吨产能,增幅达120%,产能消化前景受到上市委质疑。
北交所上市委在审议意见中明确要求:保荐机构与申报会计师进一步核查公司光伏项目销售内控的合理性、收入确认依据的充分性、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并说明上述因素是否会对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时要求公司结合下游周期、在手订单及回款风险,说明业绩是否稳定可持续,是否存在大幅下滑风险。
新华日报·财经记者 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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