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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见|剑指手机行业“三宗罪”,科技向善不能沦为空谈

据媒体报道,11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在广东深圳对手机和手机应用平台企业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合规指导。其中,部分企业利用技术、数据、平台规则等优势实施流量劫持、强制跳转、恶意不兼容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被业内称为手机行业的“三宗罪”。

图片由AI生成

智能手机普及的当下,手机企业、头部电商及平台企业对流量的争夺愈加白热化,各种利用技术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层出不穷,用户的体验也愈发复杂: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关键词搜索时,手机厂商添加的非用户目标的广告占据搜索结果的显著位置;刚打开社交平台,“手一抖”页面便跳转到了某电商平台;想从第三方应用市场下载软件,手机却引导向厂商自带的应用商店……这些行为不仅打破了正常的网络服务生态,更让消费者陷入“被动选择”的困境。

“三宗罪”乱象的背后,本质是利益驱动下的短视行为。部分企业为抢占流量红利,不惜以牺牲用户体验为代价:或通过流量劫持获取广告收入与用户数据,或借技术手段排斥兼容第三方服务以形成生态闭环,或靠强制跳转提升广告曝光度,最终将利益向自身倾斜,却忽视了消费者权益与市场公平。

事实上,这些行为既严重侵扰用户体验,更公然违反法律法规、扰乱市场竞争秩序。以流量劫持行为为例,通过技术手段非法截取用户流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规定,构成利用技术手段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该行为还直接侵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所保障的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使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引导至非预期页面。


当下,监管的介入与标准的完善,正在为市场划定竞争红线。从工信部明确禁止高灵敏度“摇一摇”诱导操作,到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广告触发行为安全要求,再到法院对电商“蹭名牌”引流行为作出3倍惩罚性赔偿判决,一套“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惩戒”的治理体系正在形成。但治理不正当竞争,不能仅靠监管“单打独斗”。

破解困局的关键,在于重构“技术向善、竞争有序”的行业生态。企业应摒弃“流量至上”的短视思维,回归技术服务本质,尊重用户选择权,通过提升服务质量形成自然吸引力;手机厂商需明白,将权限“排他工具化”的结果,必然是创新活力的枯竭,当企业把精力用于设置技术壁垒而非优化产品体验,中小开发者可能被流量垄断者挤压生存空间,最终受损的将是整个产业生态;监管层面则需持续完善规则,明确技术中立与不正当竞争的边界,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数字经济的核心竞争力,从来不是流量劫持的“巧劲”,而是技术创新的“韧劲”。当手机行业能够摆脱低水平的流量内卷,将技术投入到系统优化、功能创新、服务升级上,市场竞争也或将回归“优质优价”的本质,不仅消费者可以获得真正的选择权,行业也能在良性竞争中实现高质量发展。毕竟,真正的市场壁垒,从来不是技术设置的障碍,而是用户发自内心的认可与信赖。

(国亚妮  洪梦琪)

责编:孔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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