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扫码下载

扫码关注

新华报业网  > 首页 > 正文
市场监管总局将对直播卖食品划出“红线”

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记者赵文君)记者23日从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近期发布实施,加强对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严格监管,对直播卖食品划出“红线”。

据介绍,此前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相关工作程序已基本完成,将于近期发布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协调司司长司光介绍,规定将针对直播营销人员的不同情形分别提出要求,例如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严格的选品制度,建立事前合规审核机制和食品抽样检验管理制度,真实、全面、准确发布食品相关信息,不得通过直播间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司光还表示,规定将明确不得通过直播间经营的食品类别,细化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具体情形,明确处罚依据。

记者了解到,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列出了直播电商不得经营的食品类别,其中包括:禁止生产经营的食盐或者作为食盐销售的盐产品,以及无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食盐。(完)

责编:周晓雨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 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专题
视频

扫码下载

交汇点新闻APP

Android版

iPhone版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 “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分享到QQ
手机QQ扫描二维码,点击右上角 ··· 按钮分享到QQ好友或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