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扫码下载

扫码关注

新华报业网  > 首页 > 正文
涉企资金如何规范管理?江苏出台新政

交汇点讯 在政府专项资金的有力支持下,不少企业迎来全新发展机遇,如何让财政涉企资金真正成为企业发展的“及时雨”和“助推器”?近日,江苏省财政厅出台《进一步优化省级财政涉企资金管理的若干措施》,推出十三项具体举措,破解涉企资金管理“分散、低效、重复”等问题,让惠企政策更精准、资金拨付更快捷、企业获得感更强烈。

协同发力,杜绝资金“重复补”“分散投”

“以前企业看到不同部门的申报指南,只要觉得沾边就会多头申报,比如做药品研发的企业,可能既申报工信厅项目,又申报科技厅项目,部门审核是否重复申报时,却没有明确标准判断。”省财政工贸处负责人介绍。

长期以来,涉企资金管理存在多部门分头管理、企业重复申报、资金分配交叉重复等问题。为破解这些难题,《若干措施》首次明确资金查重“硬标准”,即同一企业用同一核心技术申报的相似项目或项目投入中涉及同一张发票,都不能重复享受资金支持。

为确保查重工作落地,主管部门确定支持项目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将企业信息、项目内容、资金金额等录入统一系统,形成“已支持项目清单”,各部门实时共享。后续审批项目时,都会对照清单“回头看”,坚决剔除重复支持项目,让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据了解,从2026年起,省级发展改革、科技、工信、商贸、文旅、体育等领域的涉企资金将全面纳入协同管理,各部门将按照产业发展全生命周期需求,整合归并政策目标相近、补助内容相似的资金,避免“撒胡椒面”式投入。

预算改革,资金投向“更精准”“更灵活”

预算编制是财政资金管理的“第一道关口”。“《若干措施》打破‘往年基数不变、逐年递增’的传统模式,全面推行涉企资金零基预算管理,根据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分配资金。”省财政工贸处负责人阐释道。

今后,市场竞争能有效调节的领域,财政资金不再支持;市场逐步能调节的领域,财政资金将逐步退出,财力将集中投向市场失灵领域、产业发展早期阶段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重点环节。

在支持方式上,《若干措施》打破“直接给钱”的传统思维,降低无偿补助比例,更多采用贴息、担保费补贴、风险补偿、投资基金等方式,撬动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一起支持企业。比如企业贷款发展,财政可给予利息补贴;企业参与科技创新,可获得风险补偿支持,让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放大效应。

严抓执行,资金落地“加速度”“零死角”

进一步推动惠企资金“免申直达”扩面提质,通过“应免尽免、能快则快”的措施变“企业找资金”为“资金找企业”。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取消申报、审批环节,企业不用跑部门、不用交材料,就能直接收到补贴;确需申报的项目,也会简化流程、提高审核效率,已实现免申直达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变回申报类。

为解决部分资金支出进度慢、结余率高的问题,《若干措施》明确了一系列“时间硬杠杠”。免申直达类资金,在确定补助对象后1个月内必须下达;申报类项目,3月底前要印发申报指南,确需延迟的最迟不超过6月底,9月底前必须完成资金拨付。对未按时推进的资金,省财政将按程序收回统筹使用,确保资金“不趴账”“不闲置”。

同时,涉企资金管理实行全程监督。所有涉企资金将实现5年内监督检查和重点绩效评价全覆盖,建立部门联合检查机制,避免重复检查给企业添负担。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涉企资金实行“打标识”管理,全程跟踪资金流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对虚报、冒领、伪造材料骗取资金的企业,将依法取消支持资格,严肃追究责任。

服务升级,政策对接“零障碍”“零距离”

《若干措施》把提升涉企服务水平放在重要位置,打通部门间信息壁垒,助力惠企政策精准畅达企业。

主管部门业务系统、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将与“一企来办”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互通,归集财政资金流、惠企政策流、企业项目信息流,运用大数据为企业“精准画像”。

相关部门将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苏服办”App等多种渠道,持续宣传涉企政策,及时回应企业关切,让企业清晰了解政策内容、申请流程和资金拨付进度,确保惠企政策公平可及、人人知晓。

今后,企业不用费心查找政策,系统会根据企业运营状况、科研能力等,自动匹配适用的惠企政策,实现“政策上门”。在申报环节,企业信用状况将成为重要参考,严重失信且未修复的企业将不得享受资金支持;对参与项目申报的中介机构严格管理,出具不实报告的将被三年内不采信。

省财政工贸处负责人表示,此次省级财政涉企资金管理优化,既守住了财政资金安全的“底线”,又提升了服务企业发展的“高线”。下一步,各部门将压实责任、细化举措,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让财政资金真正成为激发企业活力、助推产业升级的强大动力,为江苏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财政暖流”。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杨民仆

责编:洪叶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 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专题
视频

扫码下载

交汇点新闻APP

Android版

iPhone版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 “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分享到QQ
手机QQ扫描二维码,点击右上角 ··· 按钮分享到QQ好友或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