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的通知。确定了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
根据通知要求,各地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能源局要积极支持本地区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在资金安排、要素保障、技术支持、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推动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在国家级零碳园区落地,鼓励和支持相关园区因地制宜开展技术创新、政策创新、商业模式创新。
此次公示的名单中,地域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兼顾东部沿海(如上海、广东)、中西部(如四川、贵州)、边疆地区(如西藏、新疆),体现了全国性零碳布局。
其中,江苏盐城大丰港经济开发区、江苏常州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入选,两地实施范围均为“园中园”模式。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许愿 王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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