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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鹤山市通报“小汽车坠河事件”有关情况

情况通报

近日,网络关注我市古劳镇发生一起小汽车坠江事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5年12月13日下午,黄某(男,34岁)驾驶小汽车搭载4人进入我市古劳镇地界,沿西江大堤路段自西北向东南方向直行,于17时27分许左转驶入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TJ01标段在建西江特大桥栈桥工地。工地入口侧设有“限速10公里”“施工重地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等警示标志,入口两侧设有减速带。黄某驶入工地后,向前行驶约120米后撞破栈桥右侧防护栏坠落西江。接报后,我市迅速组织公安、交通、应急、海事、卫健等部门和蓝天救援队等专业救援力量及设备开展搜救工作。12月14日11时许,落水车辆被打捞上岸,确认车上5名司乘人员已死亡。经公安机关勘验,死因符合溺水死亡特征。

事件发生后,江门市、鹤山市两级政府迅速成立工作组,全面开展调查和善后处置等工作,及时为死者家属提供协助并通报情况。经调查,排除该车驾驶员酒驾毒驾,排除因矛盾纠纷及个人极端行为引发,排除生产安全事故,该事件属于意外事件。目前,有关当事方就善后事宜与死者家属达成一致。

鹤山市“12.13”事件处置工作组

2025年12月26日

鹤山政府网微信公众号截图
责编:吕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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