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随着跨境电商蓬勃发展,越来越多消费者足不出户即可“买遍全球”。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借机钻空子,将国产假冒商品精心包装成“海外正品”,通过“虚假跨境”牟取暴利。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知识产权法庭依法审结一起利用跨境电商渠道制售假冒国际知名品牌眼镜的刑事案件,揭开了这起“漂洋过海”的消费骗局。
法国“依视路”、日本“豪雅”及其子品牌“新乐学”均为国际知名眼镜品牌,在我国依法注册并受法律保护。然而,南京良某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某铎等人却打起了这些品牌的主意。2018年,南京良某公司作为唯一股东,在香港成立香港全某某免税店有限公司,这家公司既无实际办公地址,也无固定办公人员。2022年,胡某铎在香港又成立了豪某国际光学有限公司、法国依某某股份有限公司,并以这两家公司的名义在英国、新西兰等国家申请注册了“依视路”“豪雅”“新乐学”商标,“成功”取得形式上的“海外商标权”,再将这三枚商标授权香港全某公司使用。
2023年下半年,南京良某公司以获得所谓“海外品牌授权”的名义,在丹阳等地委托代工厂生产印有“依视路”“豪雅”“新乐学”商标的眼镜架、眼镜包装盒、镜片包装袋并邮寄至香港。短暂停留后,南京良某公司以虚报原产地的方式将冒牌眼镜报关进入位于广州、郑州等地的保税仓,再以香港全某公司名义在知名电商平台开设海外旗舰店。销售过程中,消费者下单后先收到镜架试戴,满意后寄回南京良某公司。该公司再根据消费者的近视度数采购廉价镜片装配,最后将整副眼镜连同印有商标的包装盒寄出。一番操作后,国内生产的冒牌眼镜摇身一变成了“原装进口”商品,一副成本百元的眼镜,标价高达上千元。
由于侵权手段极其隐蔽,消费者维权困难重重。曾有消费者向电商平台投诉,但由于店铺提供了完整的境外商标注册证、授权书、委托生产合同乃至经过公证认证的文件,平台审核后驳回了相关投诉。案发后,公安机关在广州、郑州等地保税仓查获未售出的假冒眼镜600余副,违法所得达45万余元。经查,所有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销售对象均集中于境内,所有销售订单均面向大陆消费者,无一单售往境外,所谓“跨境”完全是一场针对大陆消费者的骗局。
根据我国刑法,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法院认为,境外抢注不能成为境内侵权的“护身符”。被告单位通过虚构授权、设立空壳公司、伪造跨境流程等手段,本质上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严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法院依法判处被告单位南京良某公司罚金4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45万元,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判处胡某铎有期徒刑3年8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没收扣押在案的赃物,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销毁。对其余3名被告人狄某亮、孙某、徐某娜均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相应刑罚。
该案二审承办法官、南京中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柯胥宁指出,本案犯罪行为造成了三重危害:对权利人而言,假货挤占正品市场,损害了品牌商誉;对消费者而言,劣质镜片可能加剧视力损伤,而上千元的“进口价”更是赤裸裸的价格欺诈;对市场秩序而言,造假者借相关政策牟利,破坏跨境电商业态健康发展,削弱消费者对跨境电商销售模式的信任。本案裁判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支持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的鲜明立场,既引导跨境电商企业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在创新发展中守住法律底线;也通过规范市场秩序,增强消费者对跨境电商销售模式的信任,为新业态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陈祉樾 顾敏
通讯员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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