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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房八卖”,400余万元购房款去哪了?

今年2月,春节刚过,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江心洲派出所接获一桩离奇报案。市民刘先生报警称,他们夫妻俩过年回老家,建邺这边刚装修好的新房,却被陌生人换了锁住了进去。

接报警后,民警赶往现场。刘先生向民警出示了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一系列手续。而房门打开后,屋内的老人情绪激动,坚称房子是自己女儿买的。

一方是手持2024年合同、已经装修入住的刘先生,一方是手握2017年协议、安排母亲看守房子的窦女士。双方都说房子是自己买的,手里都有凭证。一套房子,难道真能有两个主人?随着警方深入调查,一桩精心设计的骗局浮出了水面。

原来,这套位于建邺区江心洲民安路的安置房,原始权益人为何某。早在2017年,房屋尚未建成时,何某便将这张未来的“房票”,以112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打算在江边养老的窦女士。然而,到了2024年9月安置房启动选房时,何某却对窦女士谎称“还没排到”,私下早已办妥手续,取得了房屋。同年12月,他通过中介,将这套现房以100万元的价格,再度卖给了刘先生。

在警方侦办此案的过程中,陆续又有群众前来报案。情节惊人相似:他们都是从何某手中购买了江心洲的安置房“房票”,房子没收到,如今再也联系不上他。经查,何某利用两套拆迁安置房指标,通过伪造、复印协议等手段,在数年间先后诈骗了8名受害人,涉案总金额高达490余万元。

2025年8月31日,犯罪嫌疑人何某在安徽合肥被警方抓获,其对自己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何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手段,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南京警方正全力追缴涉案财产,最大限度为受害人挽回损失。

建邺分局经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案“一房多卖”的行为已远超出普通经济纠纷的范畴,当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隐瞒已售房屋事实,重复签订合同,骗取房款时,其性质已演变为合同诈骗罪。“大队坚持打防并举、以防为主。一方面重拳出击,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深挖彻查,坚决阻断犯罪链条;另一方面关口前移,加强预警宣传,提升群众防范意识,从源头挤压犯罪空间。”

南京警方在此提醒:“房票”买卖风险极高,无法实现即时过户。买家支付巨款,换回的却只是一纸协议,而收房时限遥不可及,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和财产安全隐患。广大市民购房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查验产权、及时过户,切莫因贪图低价而踏入“房票”陷阱,最终落得“房财两空”。

责编: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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