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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胡论见|新能源车禁入地库,安全焦虑不能凌驾于业主权益之上

大家好!这里是老胡论见,我是评论员老胡。

近日,山西大同东方罗马城小区物业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为由,禁止新能源汽车进入地下车库,引发业主强烈不满。业主斥责物业“一刀切”式管理,而物业则坚称此举出于安全考量。

物业的担忧并非空穴来风。近年来,新能源汽车自燃事件偶有发生,成为公共安全的新课题。然而,将风险简单等同于“禁止进入”,实则是以管理惰性替代责任担当。消防隐患的根源在于设施与管理,而非车辆本身。若因噎废食,燃油车因漏油、电路老化引发的事故是否也该被禁入?这种选择性管理,暴露了物业对新能源技术的认知局限与风险转嫁心态。

更值得关注的是,禁令对业主权益的实质性侵害。多位业主斥资十余万元购买车位,每月缴纳管理费,却因车辆类型被剥夺使用权。物业单方面毁约,不仅违背契约精神,更涉嫌侵犯业主财产权。若“安全”成为任意剥夺权益的借口,则物业管理将滑向“权力任性”的深渊。

此前,杭州、宁波等地也出现类似纠纷,这充分暴露出新能源普及与城市配套的深层矛盾。破解困局的关键,在于推动管理模式的转型升级:物业需主动升级消防设施,划定新能源车专用区域,而非以禁令逃避责任;监管部门应出台细化标准,明确安全与权益的平衡点;业主则可通过集体协商,将车位使用条款纳入物业服务合同,从源头避免纠纷。

新能源车的普及是不可逆转的趋势。与其因恐惧风险而筑起高墙,不如以开放心态拥抱变革,用技术升级与管理创新化解矛盾。因为,真正的安全,从来不是通过“禁止”来实现的。

好,今天就说这么多,感谢大家的关注,咱们下期再见!

出镜|AI胡波

统筹|唐澄 杨丽

剪辑|陶蓉

责编: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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