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相关实施意见,针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存量项目出台系列规范举措,明确从摸清项目底数到形成长效机制的三步走目标,全力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运营提质增效,切实保障民生需求。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政策提出清晰的阶段性目标:2025年底前全面摸清全省PPP存量项目情况,夯实规范建设运营的基础;2026年健全配套机制,加大融资支持,稳步提升项目规范水平;到2028年,基本形成“建设规范、运营高效、风险可控”的存量项目建设运营新格局。
对于在建的PPP存量项目,江苏明确聚焦“有收益、能落地、控成本”,要求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战略和各类规划要求,优先推进民生类项目,防止“半拉子”工程和停摆烂尾。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底前未开工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采用PPP存量项目模式实施。已开工项目需加快建设进度,强化资金和要素保障,确保如期完工验收;进度滞后的项目则需优化建设内容、压缩规模,不得超出核定概算总投资。
针对已运营项目,各地需依法履约,将政府付费责任纳入预算管理,不得拖欠相关费用,避免项目公司资金链断裂。同时,将与社会资本方平等协商,优化合作期限、投资回报率等关键要素,开源节流、降本增效。社会资本方需按合同提供达标公共服务,不得随意终止运营,确保公共服务连续性;要综合采取创新运营模式、引入先进技术、改进管理手段等多种方式提高运营专业化水平。此外,江苏还将深化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让绩效评价结果更客观公正。
运营期满的项目将及时组织验收和规范移交。确需提前解约的,需严格履行程序,做好资产评估、债务清偿等工作,优选接续企业保障公共服务不中断。
为确保政策落地,江苏明确了各方责任:地方政府履行属地责任,统筹资金和政策支持;财政部门加强预算和债务管理,严禁新增隐性债务;行业主管部门强化项目监管,制定技术标准和绩效指标;社会资本方需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提升运营专业化水平;金融机构则要优化融资服务,通过调整还款计划、展期等方式支持项目发展。
此外,江苏还将建立协调联动、分析研判、日常调度、监测预警四大机制,通过“一项目一台账”动态管理,对项目风险分类分级预警,开展财政承受压力测试,确保存量项目平稳运行,切实发挥其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中的重要作用。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杨民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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