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扫码下载

扫码关注

新华报业网  > 首页 > 正文
@江苏家长,中小学春秋假将安排在学期期中时段!

交汇点讯 连日来,随着江苏各市陆续进入“两会时间”,多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将推行中小学春秋假等相关内容。

1月21日,南京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开幕,代市长李忠军代表南京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时提出,统筹安排中小学春秋假和职工带薪错峰休假,培育更多亲子消费、家庭消费场景。

同日,泰州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开幕,市长万闻华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在部署2026年工作任务时,报告提出,“统筹发展普惠托育和托幼一体化服务,推动义务教育学校紧密型教育集团建设,稳步扩大普通高中学位供给,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推进小班化教学和‘小规模’学校发展,促进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深度嵌入产业发展。”

1月22日上午举行的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宣布,2026年,无锡将统筹安排中小学春秋假。

此外,扬州市和盐城市、南通市政府工作报告均提到,推行中小学春秋假。

记者了解到,中小学春秋假将安排在学期期中时段,江苏各地正在谋划具体实施方案。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葛灵丹 李睿哲 程晓琳

责编:叶真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 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专题
视频

扫码下载

交汇点新闻APP

Android版

iPhone版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 “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分享到QQ
手机QQ扫描二维码,点击右上角 ··· 按钮分享到QQ好友或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