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经济体正迈入一个依托系统赋能、人人皆可参与的“普惠型”时代。2025年12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在总局三里河办公区举办第二届个人经济体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并发布首份《个人经济体高质量发展报告》。个人经济体理论创始人、个人经济体研究院院长王万军对《报告》进行解读,指出当前最新发展趋势:个人经济体发展正经历从“精英型”向“普惠型”的深刻转变。《报告》系统阐述了过去三年个人经济体理论的发展与实践观察,其研究呈现超越了对董宇辉等“超级个体”的个案描述,深入剖析了个人经济体产生的历史必然性、内在结构性特征、运行底层逻辑以及深远社会价值,视野从“精英型个人经济体”延伸至“普惠型个人经济体”,并研讨了普通人成为个人经济体的路径,以及如何发挥个人经济体在新就业形态下促进就业创业、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作用。
研讨会还就个人经济体课题组2026年研究计划作了说明,包括开展“先锋力量”个人经济体学术案例研究、制定个人经济体团体标准、赴各省市调研及推进个人经济体指数研究等。下一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将联合相关部门、科研院所、企业代表等,持续丰富与完善课题研究内容,共同探索个人经济体的高质量发展路径。
本次研讨会围绕《个人经济体高质量发展报告》的发布,聚焦普惠型发展、平台赋能与监管合规等议题,汇聚多方专家与企业平台代表,共同研讨个人经济体的高质量发展路径。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漆云兰重点围绕“个人经济体促进高质量就业”议题发表了见解。她指出,经过一年发展,个人经济体的内涵与外延日益清晰,此次《报告》是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漆云兰结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就业政策目标已从“充分就业”转向“高质量充分就业”,并特别强调新业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她认为,个人经济体这一形态,无论从现有规模还是潜在空间看,都承载着巨大的就业机会,对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目标具有重要价值。
她进一步阐释,“高质量充分就业”包含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宏观上体现为就业环境公平、结构优化、人岗匹配与劳动关系和谐;微观上则意味着工作稳定、收入合理、保障可靠与职业安全。她以和治友德、三生(中国)等长期稳健发展的平台企业为例,指出其赋能模式无疑提供了较高质量的就业机会。
同时,漆云兰也关注到《报告》中提及的个人经济体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保障缺失”等挑战。她特别援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相关政策导向,指出其为破解瓶颈提供了明确指引,例如: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机制、规范平台用工劳动保障、以及提供最高可达千万元级别的创业金融支持等。
她建议,未来的研究可进一步将个人经济体的发展,深度对接并纳入国家关于支持新业态劳动者和促进高质量就业的政策框架体系之中,从而为其健康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制度支撑。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漆云兰发言实录:
我记得去年也是今天在这里开会,刚好经过一年时间,期间我也参加过调研,现在看到了一份非常完整的《报告》,虽然刚拿到,但觉得学习了很多。总体来看,“个人经济体”这一新概念从2023年正式提出至今,无论内涵还是外延都越来越清晰,边界特征也越来越明确。
在这种情况下,能得出这样一个阶段性的成果,包括刚才听到各位专家的观点,说明我们已取得很大进展,但也还有诸多进一步的工作。
我现在简要就个人经济体促进高质量就业这一点谈一两点看法。
我本来想说明个人经济体促进高质量就业有很多可说的,但我觉得抖音这位焦总监的发言已经提供了非常丰富的支撑。抖音只是我们界定的个人经济体类型中的一部分,并非全部,但一斑窥豹,足以看到个人经济体对就业的贡献。
我就简单说两点。第一,结合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就业的阐述和政策目标,可以看到四中全会在就业方面有一个比较阶段性的重大转变:从过去的“充分就业”转向“促进高质量就业”,以“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就业目标。
第二,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也延续并更加强调了高质量充分就业与新业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
在这两点基础上,我觉得个人经济体这一概念的提出及其内涵、特征与外延,对于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具有重要意义。在我们《报告》里,促进就业还只是作为经济贡献中的间接贡献,但如果根据我们对个人经济体的界定,它当前提供的就业机会和潜在就业机会规模是非常大的。第一点毫无疑问,个人经济体已经并将继续带动更大就业。
我们所说的高质量充分就业,其实也分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宏观层面包括就业环境公平、就业结构优化、人岗匹配、劳动关系和谐等;微观层面包括工作稳定匹配、收入合理、保障可靠和职业安全。
在这方面,包括前面分享的和治友德、三生等企业,作为存续时间较长、增长较快的企业,无疑提供了较高质量的就业机会。但我也注意到,这是我要讲的第二点:在《报告》中提到的两大瓶颈和挑战中,保障缺失问题尤其值得关注。这一点可以结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会议明确提出要强调高质量就业机会与新业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
我注意到《报告》中目前把个人经济体分了4类,其实这4类在很大程度上与新业态劳动者有很多交叉。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劳动者权益保障提得比较明确,我专门做了一点记录:
第一,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机制,解决后顾之忧,这是重要的政策导向。第二是职业安全,规范平台用工劳动,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基本权益。第三是金融支持,创业贷款最高1000万元,鼓励新业态创业。我觉得《报告》中关于个人经济体在就业创业中遇到的瓶颈,可以在下一步研究中更好地与这些政策方向结合。
其实我们的分类与新业态劳动者有很多交叉,如果能将个人经济体纳入新业态劳动者保障体系,从政策建议层面推动,这对促进这种新的经济形态、经济组织模式及其文化形态的发展,也是非常重要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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