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保障和促进宜兴陶瓷高质量发展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值得关注的是,这是省级层面首次为县域特色文化和产业量身定制专项法规,也是全国陶瓷产区首部省级立法。
可能有人会说,促进一个产业的发展,属于产业政策层面,出台一些文件就解决了,为什么要立法?回答这个问题,不妨先从“宜兴陶瓷”本身说起。宜兴陶瓷承载着千年文脉,不仅是宜兴的城市名片,也是江苏的文化瑰宝。从产业维度审视,目前宜兴陶瓷形成颇具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拥有陶瓷生产企业1100余家,规模以上企业超120家,全产业年销售规模突破300亿元。更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先进陶瓷业顺势崛起,已切入新能源、半导体等战略领域。为这样一个兼具文化价值与经济实力、承载历史底蕴与未来希望的产业立法,绝非“小题大做”。
法治的优势,在于提供稳定、可预期的制度保障。当下,尽管这一产业底蕴深厚、规模可观,但也面临诸多发展瓶颈。文化层面,紫砂矿产资源日益稀缺,却存在不规范开采现象;非遗技艺传承面临人才断层,“山寨紫砂”等侵权行为屡禁不止。产业层面,传统陶瓷同质化竞争加剧,部分企业依赖低价策略抢占市场,产品附加值偏低,先进陶瓷虽前景广阔却缺乏产业链协同支撑。正如立法调研中发现的,“从资源保护到创新发展,从标准制定到品牌维护,多个环节亟待法治刚性约束”,正是此次立法的现实动因。
事实上,以地方立法护航特色产业发展,在全国范围内已有不少成功实践。比如,陕西省延安市出台《延安市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通过法治手段规范生产标准、鼓励品牌培育;云南省通过立法明确古茶树保护责任与产业发展路径,实现生态保护与产业升级的良性互动;江西省对赣南脐橙苗木生产经营实行许可管理。地方立法的共性,在于摒弃“大而全”的制度框架,立足产业实际、聚焦核心痛点,以“小切口”立法精准破解产业发展难题,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而此次省级层面为宜兴陶瓷立法,更具突破性与示范意义。相较于市级立法,省级立法不仅强化了政策支持的权威性与稳定性,更精准把握了省域统筹与县域自主的平衡,为县级市预留了充足的适配空间。条例通过明确省、市、县三级政府职责,厘清各部门监管边界与服务清单,构建起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产业发展机制。2023年9月,省委批准并转发了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明确提出要聚焦“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制定实施一批服务国家战略、反映人民意愿、体现江苏特色的地方性法规。此次为县域产业量身定制省级法规,正是在立法领域打破层级壁垒的一次重要法治创新。
宜兴陶瓷立法的实践,不仅是为一个产业立规,更是为县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探路。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本单元,特色产业是县域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我省县域经济实力雄厚,各地都孕育了独具特色的优势产业,而此次为“一县一业”量身立法,正是以法治赋能县域经济的生动探索。相信随着条例的正式施行,宜兴陶瓷将在资源保护、文化传承、产业升级等方面实现全方位提升,同时,这一立法实践也将为江苏乃至全国县域特色产业发展提供宝贵借鉴,推动更多特色产业在法治的护航下茁壮成长,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更强劲、更持久的动力。
(魏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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