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至2025年1月,被告人王某甲利用AI软件,将被害人于某(化名)等多人的人脸信息与色情图片进行拼接,伪造出大量“不雅照”。王某甲不仅公然在境外网站散布这些伪造内容,编造低俗下流的“涉性”话题,更在2025年1月,将两张AI换脸后面部为于某的裸照连同于某的证件图片,一并发送给王某乙(另案处理),并捏造自己与于某存在性交易的虚假情节。
当王某乙威胁要将这些材料发到于某工作微信群时,王某甲并未澄清真相或有效阻止转发,而是选择了删除王某乙微信、置身事外。最终,王某乙将这些虚假信息转发至微信群,并在群里声称于某与他人存在性交易,引发轩然大波,于某的名誉、工作和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社会评价急剧降低。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王某甲利用普通公众不易辨识的深度合成技术,生成他人不雅图片并捏造“涉性”话题,多次通过信息网络诽谤他人,情节严重且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其行为构成诽谤罪。综合考量王某甲犯罪的性质、手段、社会危害程度和自首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1日作出一审判决,以诽谤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甲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宣判后,王某甲提出上诉。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系人民法院依法打击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实施网络诽谤犯罪的典型案例。网络生态治理是网络强国建设的重要任务,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当前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新应用不断涌现,在给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给网络生态治理带来新的挑战。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编造、传播网络谣言,隐蔽性强、扩散范围广,严重污染社会风气,侵害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合法权益。本案中,被告人利用AI软件生成不雅图片后在信息网络上诽谤多人,不仅侵害被害人人格尊严,也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最终受到法律制裁。本案裁判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严惩网络暴力犯罪,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的坚定立场。同时也告诫不法分子,网络绝非法外之地,违法犯罪必将受到法律制裁,希望社会公众文明上网,依法依规使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应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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