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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家长,多地教育局“官方喊话”!为了这件事儿——

交汇点讯 寒假将至,南京、无锡、苏州等多地教育局发布“告家长书”,提醒家长注意校外培训或托管安全等相关活动安排:选择培训机构前做到“三看一签”;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要超过5000元;不去安全设置标准不达标或“无证无照”的机构(场所),不去布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四楼及以上的机构,不去安全出口少于2个的机构。

【南京】不要盲目攀比、跟风报班培训

亲爱的家长朋友:

寒假将至,为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促进孩子们健康成长,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我们特别提醒您如下事项。

01树立正确育人观念

希望家长朋友树立科学成才观和教育观,关注孩子身心健康及全面发展,注重亲子陪伴及有效沟通,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建议家长利用春节这一传统佳节,多陪陪孩子,增强与孩子的交流互动,鼓励孩子积极参加丰富多彩的体育锻炼、社会实践、文化传承等活动。不要盲目攀比、跟风报班培训,切实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

02自觉抵制学科培训

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开展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类培训,凡是利用寒假开展学科类培训的都是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参加以托管、游学研学、冬令营以及“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等名义开展的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

03慎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

如确需给孩子选择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非学科类培训,请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xwpx.eduyun.cn)查询证照齐全的正规培训机构,仔细查看非学科类机构的审核意见书、营业执照、培训教师资质、培训项目与收费标准等公示信息,选择资质齐备、信息完整的机构和培训人员。

04务必签订正规合同

务必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 版),认真、完整阅读合同条款,逐字逐句审阅确认,特别要仔细确认收退费相关规定,仔细查看合同印章与培训机构办学资质是否一致,避免“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风险。

05通过正规平台缴费

务必使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或支付宝内“校外培训家长端”小程序进行购课缴费和续费,保障您的培训资金安全。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要超过5000元。不要使用培训贷方式交纳培训费用,切勿以现金、网络转账、私人二维码等方式将培训费用缴入机构非资金监管账户或个人账户。

家长端
小程序

06关注孩子培训安全

为了您孩子培训期间的安全与健康,请选择符合国家关于消防、住建、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合规培训机构,特别关注培训机构及所在楼宇的疏散逃生通道是否通畅,视频监控设备是否全覆盖,安保设施是否齐全,机构外窗、阳台、安全出口等部位是否设置有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或门禁等障碍物。不去“无证无照”机构或违规机构参与培训。

南京市校外培训咨询投诉电话

1、南京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咨询投诉电话

2、南京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咨询投诉电话

3、南京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咨询投诉电话

4、南京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咨询投诉电话

同时,南京市教育局也对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和校外培训场地出租者提出了相关要求。

@南京市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

“双减”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2026年寒假将至,我们向各校外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出如下提醒。

一、严守资质底线,确保合法办学

全市校外培训机构须取得办学许可证(或审核意见书)及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严格按许可范围开展培训,严禁超范围经营或擅自设立分支机构、变更办学地址。全市所有合规培训机构必须按要求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注册,上架课程,开通支付功能,实现售课、收费、消课、退费、评价等全流程监管。

二、坚守政策红线,杜绝学科类培训

“双减”政策明确要求,任何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开展学科类培训。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托管、游学研学、冬令营以及“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等名义开展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的机构和个人,将依法予以处罚。

三、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一)规范信息公示。机构要在显著位置公示证照情况、师资信息(含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等级证书)、课程设置、收退费标准、安全管理制度及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做到“一址一证”。

(二)规范收取培训费用。各培训机构应与家长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版),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费用,且收费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指导家长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 APP进行选课、缴费,所收培训费用全部纳入指定的银行监管账户,并开具合规发票。

(三)严禁违规发布培训广告。任何机构不得在校园周边发放培训广告,不得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刊登、播发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发布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违规广告。

(四)严格审核聘用从业人员。从业人员须通过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审查,严禁聘用有吸毒、性侵、猥亵、虐待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加强从业人员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教育,提升专业水平。

(五)规范培训课程内容和材料。坚持“凡编必审、凡用必审”,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加强培训材料审查备案,确保培训内容、培训方式与培训对象的年龄状况、身心特点、认知水平相适应。各培训机构要使用规范出版物,不得违规使用培训材料。

四、筑牢安全防线,保障学生权益

各机构要认真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对照《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疏散逃生应急预案,配齐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和安防器械,疏散逃生通道通畅且不少于2个,外窗、安全出口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或门禁等障碍物。寒假前至少全面开展1次安全自查自纠,按要求开展宣传教育、疏散演练、安全巡查,保障教职员工及培训学生的人身安全。

寒假期间,市级相关部门将继续畅通举报渠道,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对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南京市校外培训场地出租者:

为规范包括校外培训在内的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审理工作,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5〕4号,以下简称《解释》)及涉预付式消费典型案例。该《解释》已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六条提出,商场场地出租者未要求租赁商场场地的经营者提供经营资质证明、营业执照,致使不具有资质的经营者租赁其场地收取消费者预付款并造成消费者损失,消费者请求场地出租者根据其过错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场地出租者承担赔偿责任后,向租赁商场场地的经营者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据《解释》精神,商场场地出租者(含物业管理方、房东)对租赁场地开展校外培训活动的经营者,具有培训资质的形式审查义务和过错责任,解决了校外培训经营者收款“跑路”后找谁担责问题。

面向3-6岁学龄前儿童和中小学生开展校外培训活动,依法须经主管部门审批,并实行“一址一证”。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开展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须分别经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部门审批并颁发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审核意见书》。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在取得相关审批文书后,依法登记注册并办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南京市教育局特别提醒,各校外培训场地出租方务必要认真核验校外培训经营者的办学许可证(或审核意见书)及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且培训审批许可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要一致。如发现未经批准违规开展校外培训经营活动的,请加强监督管理,并及时向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提供线索。

【无锡】公布“安全设置标准不达标托管机构名单”

  《关于保障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或托管安全的告家长书》

亲爱的家长朋友:

为保护学生安全健康,现就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或托管进行安全提醒:

一、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成才观,重视孩子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培养,督促孩子加强体育锻炼,保证充足睡眠时间,遵循教育规律、学生成长规律,着眼于培养有利于孩子全面发展、终身发展的综合素质,努力培养塑造孩子健康的心理、健全的人格和乐观豁达的人生态度。

二、确需参加校外培训或托管,要选择场地宽敞、房屋结构安全、消防通道畅通、安保人员和监控设施齐全等安全条件好的机构(培训机构须具备《办学许可证》或《审核意见书》)。不去安全设置标准不达标或“无证无照”的机构(场所),不去布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四楼及以上的机构,不去安全出口少于2个的机构。

三、根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可以在节假日经营,但不得开展学科类培训。所有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且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四、选择培训机构前做到“三看一签”:一看是否有办学许可证,二看是否有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三看培训内容与收费是否与公示内容一致,四要与培训机构签订国家统一格式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书面约定培训内容、时间、费用及退费等相关事宜。

五、我市校外培训机构主管部门已经对预收费资金实施监管。家长请通过规定的方式和路径缴纳培训费用,切勿以交现金、微信转账或银行转账至机构指定的其他账户等方式缴费,否则您的合法权益将得不到保障。同时请索要收费凭据,收费票据印章必须和办学机构名称一致。

六、在自媒体平台发布的校外培训内容,经常是夸大不实宣传,制造学习焦虑,进行营销售课。请家长朋友理性看待,切勿上当受骗,一旦轻信并提交个人信息,将招致资金等安全风险。

无锡市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

安全设置标准不达标托管机构名单

江阴市

宜兴市

梁溪区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新吴区

经开区


【苏州】寒假期间,任何机构(个人)开展学科类培训均属违规行为

寒假将至,为促进孩子健康成长,切实保护学生家长合法权益,苏州市教育局温馨提醒广大家长:选择校外培训机构还请注意

一、要查看经营资质

关注培训机构是否持有主管部门发放的办学许可或审核意见书,同时是否持有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并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寒假期间,任何机构(个人)开展学科类培训均属违规行为。

二、要了解教师资历

任课教师是否具备相应类别的职业(专业)能力或具有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家长可要求机构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任课教师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等信息。

三、要谨慎缴纳费用

培训机构应合理收费,明码标价,向社会公示,在机构内显著位置张贴收费标准。家长在缴费时,应注意避免一次性缴纳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要超过5000元。请家长务必通过预付资金监管平台(“苏智合”微信小程序)进行缴费,切勿把资金转入监管平台以外的任何账户(包括私人微信、支付宝等)。

四、要保存合同发票

与培训机构签订合同时,应当使用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最新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请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仔细查看合同印章与培训机构资质名称是否一致,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并向培训机构索要正规发票,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相关资料。

不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应将具体要求全部落实到合同协议当中,特别是收费金额、收退费方式、优惠赠送等条款,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如果遇到权益受损问题,要及时收集好证据,可以与机构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向主管部门投诉,或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情况,也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要重视场所安全

留意培训场所的安全状况,切勿选择开设在居民住宅、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厂房、仓库、3层以上或房屋质量、消防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构。查看场地消防设施是否完备,疏散通道是否通畅,是否存在诸如漏水、漏电、墙体剥落等隐患。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交通、防火防电、防欺凌等安全教育,注意乘坐电梯安全和交通安全,不去“无证无照”机构或其他违规培训场所参加培训。

举报违法违规培训或咨询相关问题,请拨打以下电话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葛灵丹

责编:程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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