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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

记者2月6日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了解到,中国人民银行等8部门联合发文,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内一律严格禁止。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根据8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在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以及提供有关中介信息、信息技术服务等,应予以禁止;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未经相关部门同意、备案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赴境外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

记者:吴雨、刘慧

海报制作:任军

新华社国内部出品

责编:艾陆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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