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盐城市射阳县的黄沙港国家中心渔港,海风带着咸涩的味道,渔船归港,网具归仓。年关将近,这里比平日更忙碌——该结的账要结,该了的事要了。
记者赶到黄沙港人民法庭时,调解员杨俊正和两位当事人围坐在办公桌旁。桌上摊着几张泛黄的欠条,旁边是装订整齐的人民调解协议。
“账清了来我这儿拿欠条,行吧?”杨俊语气平淡,像是习以为常,双方当事人都认可地点点头。
这是2026年开年以来,杨俊调解成功的第九起案件。2022年,他全年只调了十几件。“去年调了50多件,今年才刚开年就已经达到9件。”杨俊翻着台账,“调成的人多了,主动找来的就多了。”他的办公室离码头不足一公里,方便当事人咨询,也便于自己随时去码头看看案件具体的情况,慢慢成了一块当地调解的“金字招牌”。
这一起网具买卖的案子,杨俊前前后后调了一个多月。
按常理,卖家找买家索要货款,法律关系简单明确,可这起案件却颇为复杂:买渔网的是外地船主,卖渔网的是本地供货商,由于在黄沙港供货方不直接和外地船主交易、只认可本地码头老板,于是码头老板便成了第三方当事人。
买家外债多,难以一次性清偿,三方就偿还金额、时间、期限始终没能达成统一。杨俊不嫌烦,他把三方叫齐,谈不拢再谈,前前后后见了五六面。买家起初不同意司法确认,杨俊就一遍遍解释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向买家说明只有司法确认才能让大家都安心。今年1月,在杨俊不遗余力的说服之下,买家终于签了字,三方共同敲定了还款计划。
协议签完,当事人们谁也没把欠条拿走。两张条子,一并留在了杨俊的办公室。“我们都信任您,等账清了,到您这儿拿。”
这不是杨俊第一次替人保管“信任”。外地船主转赔偿款,会请他中转;船员收钱打条子,也是他用微信拍照发给船主留底。“他们觉得我做正规,不会再产生新纠纷。”谈起这些,杨俊有些赧然,又有些自豪。
杨俊于2022年开始担任南京海事法院的特邀调解员,此前已有20多年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经验。海上人身损害案件,是他口中“最难的事”。
杨俊不避讳谈困难。“每年都会调一两件死亡案件。”他告诉记者,海上捕捞是高风险行业,考虑到家属的心情,杨俊都是把死者家属和船主隔开调解,分头做工作,还得托渔业协会、村委会都来帮忙。谈妥赔偿金额,再加一条违约条款——如果不按约定履行,船主要额外支付违约金。
“既要照顾家属情绪,也得兼顾船主实际和当事人自身的责任。”杨俊解释道,“法律是尺子,但调解不是量尺子,是找平衡。”他的调解从不使用大量的法律语言,而是用普通老百姓都听得懂的方式,把道理阐明、法理说清,让双方当事人都心服口服。这些“土办法”,没有写在任何一本教材里。它们是杨俊从20多年的法律服务工作和4年调解实践里,一寸一寸磨出来的。
四年来,杨俊眼里的渔港在变。财产类纠纷多了起来,船员劳务纠纷也出现了种种复杂的新情况:比如船主预付工钱“抢人”,船员收了钱却不来上工;有的船主出高价聘人,实际却无力支付……不过杨俊从没觉得这是麻烦。为了让守法从业者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每年休渔期,海事法院的法官来给船主船员们上课,杨俊场场都在,不厌其烦地讲怎么看合同、留存微信记录、在记账本上让对方签字等等,事无巨细。“不管打不打官司,证据固定下来,才好保护自己。”
他自己也讲。调解时讲,普法时讲,到码头和船员们接触时也讲。渐渐地,船主找供货方签字的人多了,供货方催款时手里有凭据的多了。“以前很多就是打个电话。”杨俊说,“现在大家知道,这不是不信任,是保护自己。”
2月10日上午,杨俊把调解材料寄往海事法院,交由法官进行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下来,这份将要持续七八年的还款协议就有了强制执行的效力。
现在,黄沙港法庭设置了线上通道,调解人员和当事人只需到本地法庭与远在外地的法官连线进行问答,即可完成司法确认的初步程序。谈起这项安排,杨俊很是高兴:“省去当事人到法院来回奔波,对各方都是便利。”
下午,杨俊送走了两位当事人,年前的最后一件调解总算告一段落。这个土生土长的渔港人,也是渔港人信得过的“解纷人”。他的故事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情节,只有一趟接一趟的调解,一场接一场的普法,一张接一张的欠条,却处处是温暖与真情。
那间靠近港口的小小办公室,像一枚朴素的信物,见证着这座渔港码头日复一日的潮起潮落。窗外,归港的渔船静静泊岸,新春的风穿过桅杆,把“解纷人”的故事,带进又一个寻常的年关。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陈祉樾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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