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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时论|让“最柔软群体”拥有“最坚实铠甲”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发言人娄勤俭3月4日说,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托育服务法等法律。立法呵护3岁以下婴幼儿这一“最柔软群体”,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托育服务一头连着婴幼儿健康成长,一头牵着千家万户的利益,事关养育成本和生育意愿。数据显示,我国3岁以下婴幼儿约3000万,超三成家庭有入托需求。然而,由于标准不统一、监管有盲区,托育服务行业发展存在供需失衡、质量不稳等不足,一些地方普惠托位“一位难求”。

为托育服务立法,将构建起全链条、立体化的法治保障框架。从去年12月公布的托育服务法(草案)来看,立法明确将托育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普惠托育有序纳入基本公共服务,鼓励地方建立托育补贴制度,从顶层设计上强化公共服务属性,让更多家庭“托得起”。针对家长最关心的安全问题,草案明确实行托育机构准入许可制,建立托育师资格考试与注册制度,设立从业禁止“黑名单”,严禁有暴力、虐待、性侵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进入行业,用刚性规则筑牢安全底线,让家长“托得放心”。

3岁以下婴幼儿是社会中最脆弱、最需要保护的群体,为他们立法,填补了我国0—3岁婴幼儿照护的法律空白,让“最柔软群体”拥有最坚实的法治“铠甲”。对家庭而言,法治托育将降低养育成本、解放家庭劳动力,缓解育儿与职场的冲突,消解年轻父母的生育焦虑,让生育友好落到实处。通过法律明确准入标准、服务规范、监管责任,将结束托育市场“野蛮生长”,推动资源向优质合规机构集中,促进托育服务从“有没有”向“好不好”升级。

作为经济大省、人口大省,江苏从2020年起,连年将普惠托育纳入民生实事,构建起“1+N”托育服务体系,打造15分钟托育圈,推行社区嵌入式、单位办托、幼儿园托班等多元模式,通过建设补贴、运营补助、入托补贴三重保障,有效降低家庭负担,让“托得上、托得起、托得好”逐步成为现实。泰州市出台全省首部托育条例,以立法破解备案难、监管弱等痛点,为全省托育法治化提供先行经验。

幼有所育,是民生底线,更是文明标尺,为托育立法,就是为幸福加码。以法治之盾守护“最柔软群体”,以良法善治托举明天的希望,才能真正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安全、优质、可及的照护,让每个家庭都能卸下负担、拥抱幸福。

(孟亚生)

责编:吴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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