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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收货仅退款”成敲诈工具 他让900多家网店被迫交“和解费” 江阴检方披露详情→

申请“仅退款”被拒后,反复下单再恶意退货,并利用平台规则胁迫商家支付“和解费”……3年间,900余家网店被同一个人“缠上”。近日,经江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天降“大单”竟是陷阱

2023年8月27日,在某电商购物平台经营日化用品店的曹先生收到一笔“仅退款”申请,买家陈某称商品有质量问题,却未提供任何证据。

起初,曹先生以为对方是想占小便宜,便拒绝了退款申请。不料几天后,陈某又以店铺存在“好评返现”为由,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相关人员上门核查后未发现重大违法情形,督促他协商解决。

曹先生联系陈某希望撤销投诉,陈某却索要500元赔偿。遭拒后,陈某持续举报,导致店铺被相关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誉受损。

接下来数日,曹先生名下的多个网店突然收到大量订单,单笔数量从几十件到几百件不等,单笔金额从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核对后发现,所有下单账号都是“陈某”。

更棘手的是,曹先生刚完成打包和快递揽收后,对方就立即申请“未收货仅退款”,导致他损失打包费、快递费、平台服务费和推广费。如果选择不发货,店铺又会因“未按时发货”被平台处罚。

无奈之下,曹先生再次协商,这次对方将索赔金额涨到5000元,不堪其扰的曹先生支付了这笔“和解费”。然而钱刚转过去,店铺又收到大量恶意订单。2023年10月,曹先生报警。

“空手套白狼”计划

2023年11月8日,陈某被抓获归案,经核查,受害商家远不止曹先生一人。

据陈某交代,2022年他在网上看到一些维权视频后,认为找到了“生财之道”,他总结出一套“三步走”的“空手套白狼”计划。

第一步,正常下单,收货后虚构理由申请“仅退款”,想“白嫖”商品。如果商家拒绝,便以“缺斤少两”“质量有瑕疵”“好评返现”等理由投诉,要求赔偿。

“商家为息事宁人,一般会和我协商赔偿。如果谈不妥,我就会走最后一步:找到网店经营者名下所有的关联店铺,批量下单几十件到几千件的大额订单,随后立即申请无条件退款,持续向商家施压。”陈某交代,此举会让商家损失一定的包装费和平台服务费,为了及时止损,商家大多会主动和解,最终支付200元以上的“赔偿”。

经查实,陈某对900多家商户实施恶意下单2700余次,涉案交易流水高达1030余万元,造成被害单位损失技术基础交易费用6.2万余元(不含流量费用、快递费、打包费等间接损失)。

这笔1030余万元的流水,是他利用平台“先下单、后退款”规则恶意空转形成的。比如一笔500元的订单,他下单后立即申请退款,钱未实际支付,但仍计入交易流水。正是这种“空转式”恶意下单,让商家承担了平台技术服务费、物流预付成本等实际损失。

深挖细查“和解费”真相

2025年8月15日,该案被移送至江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经审查发现,部分店铺仅被单次大额下单后随即申请退款。针对这类情况,检察机关提出补充侦查要求,重点查清陈某主观恶意、是否存在敲诈勒索既遂等情况。

经查实,另有6名被害人为避免店铺遭受更大损失,被迫支付“和解费”共计6400元。

2025年12月12日,江阴市检察院以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对陈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检方提醒:以“维权”之名敲诈 法律绝不纵容

“对于消费者而言,合理的投诉举报是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但若将其异化为威胁、敲诈、不当得利的手段,打着维权的名义借机牟利,则逾越了法律的底线,必将受到追责惩罚。”办案检察官表示,“对经营者而言,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杜绝违规操作,诚信、合法经营才是抵御不法侵害的基石;平台也要持续加强对交易行为的监管和交易规则的完善,建立更加智能合理的甄别、预警系统,保护好消费者和诚信商家的合法权益。”

通讯员 周涵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王子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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