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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AI“偷走”作品,我们该如何维权?

 4月2日,中国广电联合会演员委员会发布严正声明,强调“当下AI换脸合成、声纹克隆复刻、影视素材任意篡改、魔改、擅自抓取演员影像声频用于AI模型训练等侵权行为频发,严重侵害演艺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扰乱视听行业正常秩序,要坚决抵制这一侵权现象。”

随着AI技术的快速普及,AI侵权已蔓延至文艺创作、商业应用乃至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当AI生成的虚拟形象能以假乱真,当一键复制的合成音频能跨越时空“重现”人声,当海量创作数据被悄然抓取训练……在技术的红利之下,AI究竟是释放创新活力的助推器,还是悄然成为“窃取”他人劳动成果的工具?

“我的作品被剽窃了”

“你知道我这五年是怎么过的吗?”电影《扫毒》中张家辉的这句经典台词,经由北京九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配音演员李龙滨配音后成为银幕记忆。可谁承想,这句凝聚着配音演员心血的台词,却被AI提取并魔改,被批量贩卖,广泛应用于影视二创、短剧配音、有声读物等场景,既有商业变现,也有非商业传播,严重干扰了其职业发展与商业价值。

“声纹在被AI‘窃取’后,会把多个人的声音捏合在一起,听起来既像又不像,模糊不清、难以界定。”李龙滨向记者坦言,自己在多个影视作品中的配音被侵权,从最初简单粗暴的直接搬运,到如今隐蔽性极强的AI魔改,侵权形式在不断升级。

季冠霖为《甄嬛传》甄嬛、《大鱼海棠》椿等经典角色配音

“我的作品被剽窃了!”这句话,道出了无数被AI侵权从业者的心声。3月20日,曾为《甄嬛传》甄嬛、《大鱼海棠》椿等经典角色配音的演员季冠霖,在社交平台发布抵制AI侵权的声明。随后,谷江山、边江、吕艳婷等数十位知名配音演员也接连发声,配音演员史泽鲲更以“法庭见”三字表明态度。这成为目前中国配音行业,对AI声音侵权最大规模的一次集体反击。

在声音侵权之外,AI侵权的触角也早已延伸至更多领域。最近,江苏苏韬律师事务所律师曹静正在办理的一起案例颇具代表性:一家公司与真人模特签订协议,出资将其打造为专属数字人,约定了使用的平台、渠道和产品范围。但该公司擅自超出约定,将数字人用于其他平台宣传和未约定产品,模特认为自身权利被侵犯,遂将其诉至法院,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

谈及“苏超”短视频创意被抄袭一事,抖音用户名“淮安印象”、淮安区自媒体协会成员朱长荣很是气愤。“我花了数小时,逐帧修改细节,反复调试人工智能生成画面,创作出一个吴承恩与孙悟空同框演绎的短视频,借喻淮安对战连云港,上线后获得了30多万的点击量。没多久,我就在其他视频中看到,对方从我的作品中截取五六秒的核心画面,再整合一些其他画面,就生成了一个‘新’的作品。”朱长荣称没有那么多精力和财力去维权,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从上述这些案例,可以清晰看出AI侵权的演进路径”。江苏苏泓律师事务所徐甜律师指出,图片是最早的AI侵权重灾区,因制作门槛低、传播范围广,侵权行为最为泛滥;随着技术升级,AI声音侵权成为新的高发领域,尤其在短视频平台,AI合成影视主角、知名人士声音进行解说的现象屡见不鲜;而在直播带货领域,未经明星授权,用AI合成其形象和声音进行24小时直播的行为,也已成为典型侵权场景。此外,AI生成文字涉嫌抄袭、AI绘画照搬原创作品、AI训练擅自抓取他人素材等问题,也在不断涌现。

“维权之路让我身心俱疲”

4月5日,记者在某电商平台搜索相关关键词后,页面瞬间被各类AI配音产品刷屏。一个个醒目的封面赫然标注着“还原度100%”“真实复刻原声”,更有卖家在产品介绍里直接标出:“史上最强情感配音,配音员要失业了!”记者随机点开一款产品,向店员咨询是否能克隆演员刘亦菲的声音,对方表示完全可以,只需提供声音文件和文稿,售价仅为20元。随后,记者又询问了多家店铺,发现这类AI配音服务的收费门槛极低,从3元到100元不等。

某电商平台相关AI配音产品截图。
记者向店员询问AI配音产品及价格

更令人担忧的是,平台上还有不少卖家直接兜售语音克隆软件。他们在介绍中极力鼓吹软件的“强大功能”:“可克隆任何声音,无门槛上手,广告配音、口播带货、喊麦彩铃等场景全适用,零基础小白也能轻松学会!”不光如此,记者在开源平台上也发现了类似的声音克隆软件,可供用户免费下载。

一方面是侵权门槛极低,另一方面却是维权难度较大。知名配音演员李哲毅最近处理的一起维权案件,就让他身心疲惫。

李哲毅拥有11年配音经验,深耕广告、纪录片等领域,去年底发现某网站音色市场中,一款标注“温暖磁性”的音色与自己高度一致,系未经授权的AI克隆声,网站还虚假宣传该音色有完整授权手续。发现侵权后,李哲毅第一时间联系该平台,提出登文致歉、下架侵权音色、合理赔偿三点要求。平台虽下架了涉侵权音色,却以“音色由第三方上传且已签署授权声明”为由推卸责任,还以用户隐私为由拒绝提供第三方信息,要求李哲毅通过司法途径获取协查函。

“我根本没有授权,也不清楚这个授权签名是谁‘帮’我签的。”李哲毅告诉本报记者,虽然维权很难,但他还是耗时数月,整理好起诉材料,完成了声纹鉴定。目前法院判令平台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已下架侵权音频,但就此前已经发生的涉嫌侵权的行为,双方没有达成共识,也没有和解。最后,李哲毅表示,这个侵权音频他会永久保留,目的不是为了获取赔偿,而是提醒当下AI侵权乱象。

针对李哲毅这起维权案例,曹静指出,权利人要证明AI生成的内容与自身权益客体存在实质性相似,“虽然实践中会参考声学、图像学等专业标准,从声音频谱、图片构图、人脸比例等维度进行一一比对,但仍需法官综合判断,主观性较强,缺乏量化标准。此外,向AI平台调取侵权方的生成指令、素材使用记录等关键信息,也需要通过法院调查取证,流程繁琐、耗时较长,这些都增加了举证难度。”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专门针对人工智能侵权的细化法规,相关纠纷只能套用著作权法、民法典等现有法律。”江苏斐多律师事务所律师周二伟表示,尽管民法典明确将自然人声音纳入人格权保护范围,参照肖像权保护相关规定,但在AI场景下,声音、形象的克隆与使用,往往涉及多重权利交叉,认定难度较大。部分平台为追求流量和收益,对平台内的AI侵权行为监管宽松,甚至在用户协议中通过权责划分排除自身法律风险,未能有效遏制侵权内容的传播。

“要积极引导‘技术向善’”

技术本身无善恶,关键在于如何划定边界、规范使用。面对AI侵权乱象,不应简单否定技术创新,而应结合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完善法律体系、强化监管力度、提升维权能力、引导行业自律,在多方协同构建的治理格局下实现“技术向善”。

“虽说AI生成的内容具有创新性,但本质上仍归属于版权法管理范畴,如果使用者输入的指令足够清晰、明确,融入了自身的思想与表达,属于智力劳动成果,那么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属于使用者;如果仅为简单、笼统的指令,未体现独创性,则无法获得版权保护。”周二伟认为,这一判定逻辑与传统的委托创作关系类似,AI在此过程中相当于一个“工具人”,如同委托他人创作时,思想与表达的提供者才是版权的核心归属者。

“权利人做好版权登记,是防范AI侵权最有效的支撑之一。”南京市版权保护协会原常务副会长杜维鸣建议,无论是传统创作,还是借助AI工具完成的作品,只要创作者认为其具备原创价值,就应及时进行版权登记。版权登记证书作为重要的法律凭证,可大幅提升维权效率与成功率,避免权利人在诉讼中陷入“举证难”的困境。

杜维鸣提醒,版权登记的保护范围十分广泛,口述作品、文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音频、视频、产品设计图,甚至服装花纹、微信头像、文创产品、影视剧剧本及衍生品等,均在可登记范畴内。审核过程中,相关部门会依托AI技术与数字大库,通过爬虫技术进行相似度检测,同时结合人工审核,如果未发现与已有作品相似度超过50%,且符合原创要求,即可顺利取得版权登记证书。

青年配音演员、江苏省影视话剧特邀演员蒋煊也向记者直言“目前,技术上无法完全防范”。在他看来,AI仿声技术迭代速度日新月异,日常公开语音、通话,都可能被悄然抓取,成为AI克隆的“免费养料”,而法律完善需要时间,短期内乱象难以根治。

“虽有侵权现象发生,但AI在无障碍服务、文艺创作、商业创新等诸多领域,着实有着不可估量的应用潜力。”蒋煊表示,此次多个配音演员维权并非抵制技术,而是呼吁合规使用、授权先行,推动形成“技术创新+权益保护”的良性生态,充分释放其正向价值。他期待,司法部门加快案例总结与法律完善,监管部门强化平台审核与源头治理,行业协会建立授权规范,让AI在规范中前行,真正实现“技术向善”的美好愿景。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杨民仆 李慧

责编:王建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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