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财经讯 4月10日晚间,有着“豆奶大王”之称的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维维股份”,证券代码:600300)发布2025年年度报告。随着这份年报的披露,公司营业收入连续第六年出现同比下滑的经营情况、产能闲置等问题,同步对外公开。
营收连续六年下滑,经营指标同比回落
2025年报告期内,维维股份实现营业收入33.49亿元,同比下降8.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5亿元,同比下降18.6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9亿元,同比下降7.80%。从历年经营数据看,维维股份营业收入已连续多年下降,2020年至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7.99亿元、45.68亿元、42.22亿元、40.36亿元和36.56亿元,同比分别下降4.77%、4.81%、7.57%、4.42%和9.40%,叠加2025年的下滑幅度,公司已连续六个会计年度出现营业收入同比下滑,核心经营指标呈现持续走弱的态势。
年报同时披露,公司多个主要工厂出现产能闲置,其设计产能为6万吨,实际产能仅为2.49万吨,产能利用效率偏低。
有食品饮料行业资深分析师指出,近年来,快消品企业营收连续多年下滑,本质上反映出品牌市场渗透率、渠道掌控力的持续弱化,核心产品未能匹配消费市场的迭代节奏,若无法打造出具备市场竞争力的新增长曲线,企业经营规模的收缩趋势很难得到根本性扭转。
信披违规多次受罚,监管文件接连发布
2026年4月3日,维维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同时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监管警示决定。两份文件均指出,公司2022年至2024年内对于部分粮油贸易业务收入确认适用总额法、净额法的方法不恰当,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规定,导致公司2022年、2023年和2024年一季报、半年报及三季报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披露不准确。江苏证监局决定对维维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时任董事长任冬、时任总经理赵惠卿、时任财务总监赵昌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上海证券交易所则对维维股份及上述三人予以监管警示。
除此之外,维维股份过往信披违规记录频发,2020年5月6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被立案调查;2020年7月23日,江苏证监局披露处罚决定,查明2017年至2019年期间,维维集团通过中间方非经营性占用维维股份资金累计达超27.5亿元,公司未按规定披露相关关联交易,江苏证监局对公司、维维集团及多名责任人予以警告并处罚款。
2020年8月,证监会在上半年案件办理情况通报中,将维维股份列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的35家上市公司之一;2021年11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就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违规事项,对维维股份、原控股股东维维集团、原实际控制人杨启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2022年7月,维维股份与新盛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后,未按规定履行减持预披露义务,再次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监管警示决定。
产能出现明显闲置,主业发展面临挑战
1995年前后,维维股份旗下核心产品维维豆奶凭借“维维豆奶,欢乐开怀”的广告语走进千家万户,成为国内豆奶品类的标志性品牌,公司也由此获得“豆奶大王”的市场称号。而随着经营下滑,公司产能闲置问题日益突出,截至2025年年报披露,其设计产能6万吨,实际产能仅2.49万吨,多个主要工厂开工不足。
值得注意的是,因2017年至2019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违规事项,维维股份股票已于2021年4月27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为“ST维维”;2021年7月,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9.19亿元受让维维集团持有的12.9%股份,以合计29.9%持股成为维维股份控股股东,徐州市国资委成为实际控制人。
股权变更后,公司核心的豆奶及相关食品饮料业务,仍未能形成足够的增长动力扭转整体营收的持续下滑趋势,叠加过往多次信息披露违规事项带来的合规管理影响,公司核心主业的稳定发展面临着持续的市场与经营层面的双重考验。
当前国内植物蛋白饮品赛道竞争日趋激烈,新兴品牌持续入局、消费需求不断细分,老牌企业若不能解决产能利用效率偏低、产品创新不足的核心问题,很容易在市场竞争中持续丢失原有市场份额。
新华日报·财经记者 金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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