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焦点访谈》曝光了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现代农业公共实训基地”项目的乱象:一个总投资超7亿元,其中3.68亿元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名义上服务农业实训,实则建成了集酒店、公寓、健身房、棋牌室等休闲娱乐设施于一体的场所,找不到任何与种植、养殖、农机培训相关的设施,“唯一能跟农业相关的,只有一块小牌子”。
14日晚曝光,临沂市于15日便发布了成立联合调查组的信息,这种雷厉风行的态度值得肯定。但值得深思的是,一个重大项目,从规划、立项、建设到验收,历经多个环节、牵涉多个部门,为何还能如此“走样”?
莒南县作为山东省财政困难县,去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仅24.01亿元,7亿元的投资绝非小数目。如果媒体曝光的情况属实,像这样的工程,不仅造成了财政资金的严重浪费,而且给党和政府形象抹黑。其背后,更暴露出投资审批监管环节的缺失与责任约束的弱化。
值得庆幸的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终身负责制,对违规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这意味着,无论责任人将来走到哪里、任何职,都要对当年的项目负责,而非留下烂摊子后还能轻松走人。
这一制度的出台,既给各级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也让各种“面子工程”“政绩工程”有了刚性约束,让每一个参与项目的工作人员都不敢掉以轻心,倒逼各级部门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试想,有了终身负责的刚性约束,莒南县在该项目规划阶段,是否会审慎考虑每年仅上千人次的培训需求,从而摒弃万人培训规模的政绩冲动;在建设过程中,监管部门是否会切实履行职责,不让专项债券资金偏离用途;在验收环节,面对着“货不对板”的项目,是否会坚守标准而不装聋作哑?
决策终身负责制,会时刻提醒各级部门,决策唯实、监管从严,做好每一个项目建设,守护好每一分公共资金。只有让决策者的“签字”负责到底,才能真正守牢政府投资的底线。
(刘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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