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扫码下载

扫码关注

新华报业网  > 首页 > 正文
关于实施江苏省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政策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消费函〔2025〕697号)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作用,用足用好地方自主空间,进一步加力推动我省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工作,更好满足居民消费需求,现就江苏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事宜通告如下:

一、政策实施时间

自通告之日起开始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限额管理,用完即止。

二、政策实施范围

(一)补贴品类

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干衣机、洗碗机、吸油烟机、家用燃气灶(含集成灶)、净水器、智能马桶(含马桶盖)。

“人工智能+”新一代智能终端:扫地机器人(含洗地机)、数码相机(含运动相机、无人机)、具身智能机器人(含人形机器人、机器狗、外骨骼助力机器人)

消费医疗产品:电动轮椅。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新增商品须具有统一国标13位商品编码,其中有能效或水效标识的,须为中国能效或水效标识1级且已在能效或水效标识网备案。

三、参与方式

全省统一执行本方案明确的补贴品类与标准,具体参与方式以各设区市实施细则为准。

特此通告。

江苏省商务厅

2026年4月17日

责编:王建旸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 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专题
视频

扫码下载

交汇点新闻APP

Android版

iPhone版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 “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分享到QQ
手机QQ扫描二维码,点击右上角 ··· 按钮分享到QQ好友或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