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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公司无证“揽活”被罚,江苏公布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典型案例

交汇点讯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56日公布两起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典型案例,分别涉及网络平台无证从事职业中介活动,以及不法分子以高薪招聘为名实施诈骗犯罪,以案释法、以案示警。

案例一:网络公司擅自从事职业中介被罚没2万余元

去年3月,某市人社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网络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某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涉嫌违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经立案调查,该公司未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擅自开展职业中介业务,累计违法所得10742元。

当年421日,该市人社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10742元,并处罚款10000元,合计罚没款20742元。

人社部门提醒,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经营,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必须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单位或个人依托互联网,以网站、应用程序、视频号、图文账号、群组等形式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均需申领许可。求职者通过网络求职时,务必仔细核查相关平台是否具备合法资质。

案例二:佘某某等人虚假招聘诈骗300余万元获刑

20229月至20247月间,佘某某等人成立两家公司,伪造货拉拉品牌进行门头及内部装饰,营造正规运营假象。在未实际开展仓储及运输业务的情况下,以高薪招聘小货车驾驶员为诱饵,诱骗求职者以高于市场价约3万元的价格购入小货车,共诈骗购车差价及违约金、代运营费用共计300余万元。

今年2月,属地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佘某某等4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适用缓刑),并处2万元至5万元罚金;已退缴的89万元案款发还被害人,剩余损失责令继续退赔。

人社部门提醒广大求职者,尤其是从事货车驾驶、配送等新就业形态的劳动者,要警惕高薪诱惑,对保底收入”“稳定货源等承诺保持理性判断;切勿轻信口头承诺,核心信息应签订书面协议;遇到以购车”“缴费”“押金等名义要求转账的,坚决拒绝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黄红芳

责编:刘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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