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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正式实施

交汇点讯  “《江苏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下称《条例》)今起施行。”5月20日上午,很多江苏市民都收到这样一条短信推送。省政务服务中心当天在一楼大厅设置宣传展台,专门解读该条例,工作人员笑称:这是江苏首部专门支持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江苏选择在“520”这天,用一部法规向民营企业“告白”。

江苏是民营经济大省,2025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8.33万亿元,占GDP比重近六成;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累计1399.5万户,占经营主体总量96%。庞大体量背后,民间投资增长乏力,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高端人才引留不易,市场准入存在隐性壁垒等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同样不容回避。

“此次《条例》的出台,正是对市场预期不确定性的回应。《条例》全面对标民营经济促进法,系统集成江苏多年实践探索, 把行之有效的政策举措固化为法规制度、把基层一线的成熟经验上升为法治成果。”省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局负责人戴晓茹介绍,《条例》共7章75条,聚焦民营企业“急难愁盼”问题,设置一系列直白、明确、可执行的“硬杠杠”。

例如,在市场竞争方面,明令禁止政府采购、招投标中限定所有制、设置本地门槛、不合理业绩要求等10类违规行为;在执法监管方面,在全国地方立法中率先规范异地执法协作,手续不全一律上报,从严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在权益保护方面,对涉企政策制定与调整作出规定,要求保持政策稳定,确需作调整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时间,为民营经济组织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期;在清欠账款方面,将支付情况纳入审计督查,建立长效化解机制,刚性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等等。

“及时雨!科技企业的原创产品,特别需要政策托举、资金扶持。”苏州海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谭淼注意到,《条例》第四章明确创新发展的长期扶持政策,支持企业用发明专利、无形资产做质押融资,将解决科技企业缺抵押物、融资难的痛点。

“《条例》最核心的突破,在于紧扣‘平等’原则,把‘政策暖意’转化为‘法治恒温’。”南京市社科院研究员郑琼洁说。省十三届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腊生表示,《条例》颁布后,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还需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配套文件,落实落细相关举措,建立健全我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许愿 付奇

责编:王建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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