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公司偷排重金属废水,造成生态环境损害631万余元;一家检测公司3年间出具虚假环境检测报告3389份;一伙人盗挖紫砂矿石55.98吨,销赃金额253万余元;有人把“工程施工”当幌子,在厂区地下擅自采挖黄砂……6月4日,江苏法院发布2025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涉及污染环境、非法采矿、虚假检测、盗掘古墓葬、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黑臭水体治理等问题。这批案件指向一个共同主题:绿水青山背后,是一条条不能碰的法律红线,破坏环境、透支资源、伪造数据,都要付出法律代价。
污染者需修复,技改可抵扣
苏州某电子制品公司不具备处理含镍废水工艺,其环保负责人和生产厂长却非法排放大量含镍重金属废水,超标十倍以上,造成生态环境损害631万余元。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该公司罚金10万元,两名责任人获刑并适用缓刑,同时禁止二人在缓刑期内从事排污或危废处置相关工作。但这起案件没有止于“罚了就完”。
审理期间,公司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达成赔偿协议,承诺开展不少于631万余元的替代性修复。判决生效后,该公司完成了生产设备和技术绿色升级改造。经法院、检察院、行政主管部门及专家审核,最终核准15个环保技改抵扣项目,抵扣139万元替代性修复金额,其余赔偿金全额缴纳。
环境监测“吹哨人”造假,3389份报告沦为废纸
环境检测数据是判断企业排污是否合规的重要依据。如果数据造假,监管就会被带偏。江阴某检测公司,2020年至2023年间,在法定代表人授意下编造、篡改采样记录。经调查,2021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该公司共出具虚假检测报告3389份。这些报告被录入生态环境部门的“一企一档”管理系统,直接干扰了环境监管。
法院认定该公司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判处罚金60万元;法定代表人等5名责任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因利用职业便利犯罪,相关人员被依法适用从业禁止,不得再从事环境监测相关职业。
资源不是“谁挖到就归谁”,紫砂矿、黄砂均受法律保护
宜兴紫砂矿是制作紫砂壶的核心原料,也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根基。兰某杰等9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盗挖紫砂矿石共计55.98吨,销赃253万余元,另有价值149万余元的矿石被扣押。法院对盗采组织者、出资者、实施者、销售者实施全链条打击,以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9人五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主犯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把非法采矿包装成“工程施工”的,同样难逃法网。徐州某热电公司不具备采矿资质,却在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间,以开挖消防水池、建设储料仓库为名,擅自开采厂区地下黄砂并对外销售。法院认定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构成非法采矿罪,对公司判处罚金50万元,两名主犯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指出,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实行严格的许可开采制度。无论是盗挖紫砂矿,还是假借施工之名采挖黄砂,只要未取得许可并非法牟利,都可能触碰刑事红线。
珍稀植物、古墓葬受保护,破坏者需承担多重责任
苏铁、桫椤、金毛狗蕨——这些与恐龙同时代的珍稀植物,受法律严格保护。2022年7月至2023年9月,姚某某为牟利,在某林地非法采挖上述野生植物,通过聊天软件和二手平台向全国多地出售17株,其中国家一级保护植物10株、国家二级保护植物7株。法院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姚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6000元,同时判令其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赔偿金6850元。案涉被扣押的10株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已移送南京中山植物园进行专业养护。
文物和文化遗址同样受到严密保护。2022年底至2024年5月,张某等人多次流窜多个省份,盗掘古墓葬和古文化遗址,盗得汉代铜质带钩1枚,并造成多处墓葬本体、墓室结构受损,部分古文化遗址基底及内部坍塌。经鉴定,被盗掘的包括汉代墓葬2座、清末墓葬1座,以及含明长城烽火台在内的古文化遗址2处。法院以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判处主犯张某、赵某十年二个月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企业违法不服罚?法院:处罚合法
某蔬菜脱水厂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物质炉渣露天堆放,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等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2024年3月26日,某生态环境局检查发现后要求立即整改。同年4月25日,生态环境局再次调查,发现该厂仍未完成整改,仍将部分炉渣露天堆放,遂作出行政处罚。该厂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东台市法院审理认为,该厂不符合免予处罚情形,行政处罚符合法律规定,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该案传递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鲜明导向,也给环境污染企业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基层治理不能“表面整改”,行政公益诉讼推动黑臭水体根治
某小区生活污水直排河道,导致水体发黑发臭。检察机关向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后,镇政府虽截堵了排污口,但黑臭问题并未根治。检察机关遂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案件审理中,镇政府主动联合相关部门制定生态修复方案,法院协同检察、生态环境等部门支持配合修复工作。最终,河道水质改善,检察机关以公共利益已得到有效保护为由申请终结诉讼,法院裁定准许。这起案件通过司法推动治理闭环,让黑臭水体真正变成惠及群众的“生态河”。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顾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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