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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底截止,经营主体请抓紧报送年报!

温馨提醒!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申报期限已不足1个月!

年报是经营主体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建议错峰填报,避开高峰期系统拥堵、操作失误等风险,避免影响企业信用与正常经营。

一、报送时限

2025年度年报时限: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二、报送渠道

电脑端: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

https://js.gsxt.gov.cn/index.html

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移动端:

关注“江苏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进入“微服务”栏目,点击“我要年报”

企业通:

也可通过“企业通”填报

下载渠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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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检查核实

1、检查报送状态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确认2025年度年报是否已成功提交并公示。

2、尽快完成填报

尚未填报或填报未完成的经营主体,请尽快安排专人如实逐项填写,提前完成更稳妥。

3、核对公示信息

已经提交年报的经营主体,请在截止日期前进行全面核对,发现错误及时更正。

四、要点提醒

尽量不要最后阶段填报

6月中下旬为报送高峰期,提前填报留足纠错时间。

警惕年报诈骗

年报全程免费,市场监管部门不会通过短信 / 电话要求点击链接或转账,切勿泄露个人信息。

歇业仍需年报

已办理歇业备案的经营主体,仍需填报年报,否则同样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五、注意事项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若未按期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或公示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处理。

当前年报申报已进入关键收尾阶段,请全省各经营主体尽早填报,如有填报疑问,可拨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页面下方的业务咨询电话,或前往就近的市场监管部门或相关业务窗口咨询。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许愿 洪叶 苑青青

责编:王建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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