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财经讯 近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决定,终止对苏州新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74250.NQ,以下简称“新吴光电”)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审核。该公司在收到北交所发出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后,未对问询予以回复,随即主动撤回上市申请材料。6月2日,新吴光电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5月31日收到副总经理孙大富递交的辞职报告,自5月31日起正式生效。该公司是经工信部认定的第四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要从事屏显玻璃盖板及精密电子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但上市审核过程中的多轮问询揭示了其在业绩、财务及治理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
营收微增但扣非利润连降,2026年一季度业绩继续承压
新吴光电招股书及审核问询函披露的信息显示,该公司近年来面临明显的增长瓶颈与盈利压力。2022年至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数据波动剧烈,北交所审核重点关注其业绩的可持续性。据招股书及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至2024年,新吴光电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21亿元、2.85亿元、3.30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5488.39万元、4496.34万元、5271.13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同比分别下滑11.14%、18.24%。至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微增至3.35亿元,同比仅增长1.77%,但归母净利润为5111.54万元,同比下降3.03%,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同样下滑12.02%。
进入2026年,颓势并未扭转。北交所的问询函显示,该公司预计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将继续呈现下滑趋势。同时,在公司核心业务板块,盖板玻璃受托加工业务因销售单价年均降幅约20%而被重点问询,而自产盖板玻璃毛利率及精密零部件业务的毛利率亦呈现逐年下滑态势。除了业绩的锐减,公司的盈利能力指标也在减弱。
财务数据显示,公司报告期内的净利率分别为17.11%、15.77%、16.00%,已出现停滞回落迹象。此外,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也发生了剧烈波动,分别为7402.25万元、6485.63万元、6801.87万元,同比变动最高达-12.38%。叠加募投项目“年产智能屏显盖板360万片建设项目”投产后每年新增折旧摊销约1740.71万元,若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公司利润端将承受更大的双重压力。
大额在建工程大幅增长,设备商身兼客户引发资金流向拷问
在经营层面的财务重压之外,新吴光电的资产结构问题也是北交所第二轮审核问询的核心。问询函首条直指该公司近年大幅增长的大额在建工程,且相关工程设备供应商与公司重要客户及关联方存在高度重叠,构成资金闭环的重大嫌疑。根据北交所问询函披露的数据,2023-2025年各期末,新吴光电的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4633.00万元、11345.86万元及31616.0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从11.15%大幅飙升至47.63%。这一巨额资金主要被投入到核心为“年产智能屏显盖板1200万片”的项目中。同期,该公司的设备及工程采购金额也从6922.28万元猛增至20804.15万元。
北交所在问询函中进一步指出,在为该巨额工程进行采购的过程中,部分设备供应商同时也是新吴光电的重要客户或客户关联方。其中,第一大设备供应商群创光电同时为新吴光电的重要终端客户,这种供应商与客户重叠的双重身份,极易滋生特殊利益输送。
对此,北交所要求新吴光电详细核查并说明向群创光电、友达智汇等兼具供应商身份的客户采购设备的采购原因、合同条款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并实施逐笔支付核查,排查其资金流水是否存在体外循环等不规范情形。而就在陷入问询风波前不久,新吴光电也发布了一则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其对报告中涉及的税项、在建工程、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及关键管理人员报酬等内容进行了溯源差错更正调整,侧面暴露出其内部财务基础及公司治理的薄弱。
境外销售占比持续高企,吴哲家族超九成持股引发治理隐忧
新吴光电的客户结构与治理架构同样面临监管与市场的严峻审视。境外销售的合规性与真实性以及高度集中的股权架构所带来的潜在治理风险,构成了市场对公司长期经营秩序的两大深层隐忧。公告信息显示,新吴光电对海外市场的依赖度极高,境外收入常年占据公司营收的半壁江山。
报告期内,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3.90%、49.35%、43.09%,销售区域主要覆盖中国香港、保税区及菲律宾等地。北交所在问询函中指出,同一集团内同类产品境内外毛利率差异较大且缺乏合理的商业逻辑。因此,监管层要求公司及中介机构不仅要核查境外客户的后端销售流向,还要对境外收入确认的合规性及毛利率的合理性提供充分依据,以防止通过复杂境外交易进行收入造假或利润操纵。
境外业务存疑的同时,新吴光电的高客户集中度风险同样不容忽视。报告期内,该公司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8.92%、74.85%和79.56%,处于不断攀升的极高位置。而在股权层面,新吴光电则呈现出典型的家族式绝对控股的格局,这将进一步放大公司治理层面的潜在风险。
公开信息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哲与吴逸谦父子,合计持有公司89.7%的股份;吴哲的妹妹吴洁亦持股2.11%,担任公司第四大股东。北交所对此高度关注吴洁的认定问题,要求公司解释其是否实质上应与吴哲共同认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或一致行动人,以及是否存在利用家族代持关系规避关联方交易核查与持股限售义务的情形。此外,据天眼查及相关企业预警信息显示,公司实控人吴哲麾下的其他关联公司还存在拖欠税款被公告、遭受行政处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甚至被申请破产等多起信用污点事件,这也从侧面增加了整体集团跨企业的经营不确定性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在撤单多日后,新吴光电于2026年6月2日紧急发布了高管辞职公告。该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5月31日收到了副总经理孙大富的书面辞职报告,并于当日正式生效。资料显示,孙大富于2025年3月31日才开始担任新吴光电副总经理一职,其在任时间较为短暂。
伴随着北交所IPO审核过程中对于公司财务总监离职后又被聘为财务顾问的反复情况,此次孙大富在申请撤单并终止上市后立即辞职,进一步放大了投资者对公司管理层稳定性与治理规范性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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