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谅“小本生意”的不容易,本质上是希望用善意换来真诚与厚道。
6月9日,网传图片显示,此前因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附近售卖烤鹅腿走红的“鹅腿阿姨”在某团购群发布群公告,承认自己使用的原材料为鸭腿,称因被举报“正在配合相关部门工作”。据媒体报道,属地市监部门已介入调查。
一时间,最心碎的莫过于认可“鹅腿阿姨”的学生们。公开报道显示,2018年“鹅腿阿姨”开始在北大附近售卖“独家配方”的烤鹅腿,逐渐获得学生信任,甚至一度引发“清北人鹅腿阿姨之争”。
坦白讲,16元的价格对于普通学生来说不算便宜,这个价格能否买到一个鹅腿对于生活经验不多的学生来说也并没有清晰的概念。学生们为她排队,除了冲着产品本身,更多是出于对一个在凛冽寒风中靠劳动努力生活的普通人的信任和支持。
可如今面对质疑,“鹅腿阿姨”仍认为:“‘鹅腿阿姨’只是一块招牌,并不代表卖的是鹅腿”。这套与“多半”袋面、“壹号土”猪、“山里来的土”鸡蛋、“手打”面等心机商标如出一辙的说辞,恐怕难以服众,更会引发反感。
做生意,命名、宣传不能是件随意事。要知道,不同于“鱼香肉丝”“老婆饼”“夫妻肺片”一类约定俗成的名称,“鹅腿”和“鸭腿”指向明确。长期以“鹅腿”之名宣传,那么对于消费者来说,形成的消费期待多半是“鹅腿”而非“鸭腿”。因此,从法律层面上看,“指鸭为鹅”的做法也极容易构成民事欺诈。
更何况,“鹅腿阿姨”和“烤鹅腿”俨然成为了一个承载着青春记忆的符号,一个勤劳致富、真诚经营的样本。不管是卖鹅腿还是鸭腿,一开始就应该诚实告知。别“挂着羊头卖狗肉”,相信也不会引发如此大的风波。
2024年,“鹅腿阿姨”受邀参加北大校内一场创业论坛时作为压轴嘉宾发言,她曾分享过这样一段“生意经”:“一是讲规则,和同学们建立信任关系。好多同学信任我,才会在鹅腿群里直接转账付钱,大家形成良性的信任。二是保证做良心活,就是要有高品质,不能让顾客遇到食品安全的问题,这也是特别重要的。”不知正处在风口浪尖上的“鹅腿阿姨”若是再看到这段话,又该作何感想?
(苏群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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