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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再出新政,购房最高可享3%补贴

交汇点讯 6月11日,淮安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解读自6月1日起实施的《淮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四条措施》(简称“淮四条”)。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此次新政是在今年2月“淮五条”基础上的接续与优化,重点围绕购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两大方向发力,政策执行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

“淮五条”重点覆盖刚需、多孩家庭、赡养老人家庭等群体。与“淮五条”相比,“淮四条”在购房补贴上进一步细分人群、精准施策。新政明确,所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群体均可享受总价2%的补贴;而对于新来淮留淮创业、就业或生活的人员,补贴标准则提高至3%。此外,针对有置换需求的群体,凡出售自有住房后6个月内重新购买新房的,同样给予3%的补贴。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淮五条”中针对新生儿家庭、多孩家庭的购房补贴及“长幼随学”政策,将继续执行,不受新政策影响。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家庭在“淮四条”实施期间,仍可叠加享受相应优惠。

此外,新政在公积金方面推出了多项阶段性措施:首付比例阶段性下调至15%,还款年龄上限放宽至70周岁;同时,针对新市民、青年人和留淮人才,允许连续5年提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并可连续12个月享受公积金贷款利息50%的补贴。新政还扩大了商转公贷款支持范围,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支持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陈海霞

通讯员 冯柄衡 吴修锋

责编:张莎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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