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治理连着千家万户。记者从12日召开的全省党建引领小区治理专项行动暨接诉即办工作推进会上获悉,在去年先行试点的672个小区基础上,江苏今年新增2639个小区试点党建引领小区治理,普遍建立党组织、成立业委会(物管会)。小区党组织如何在基层治理中发挥作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江苏展开一系列新探索。
推动小区党支部“应建尽建”
在张家港市锦丰镇湖滨世家小区77栋,青年党员、居民韩宁几乎人人知晓。原因有两个:一来,作为小区党员先锋队的成员,她的名字就挂在单元楼门厅处;二来,她今年定期举办面向学前儿童办公益绘画课堂,已办了12场,受到小区邻里欢迎。
居民党员亮身份、站出来、动起来,背后其实是坚强的小区党支部。
锦丰镇沙洲社区党支部书记钱海霞告诉记者,湖滨世家有居民2600余人,来自五湖四海,青年家庭占比达65%。小区党支部通过联动社区“两委”班子挂钩成立8个党员先锋队,把各类资源下沉到楼道,解决一批违章搭建、矛盾纠纷、环境整治“硬骨头”问题。“小区党组织只有真干事,才能得到居民信任。”
据了解,苏州5814个住宅小区党组织有形覆盖、有效运转,累计从优秀在职党员、退休退职干部中选拔小区支部书记3944名、党组织成员11426名。苏州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长王俊告诉记者,苏州正大力推进小区党支部实体化运行,在小区党组织领导下,居民议事协商解决停车管理、文明养犬、充电桩安装等问题2.96万个。
小区党支部建起来、实起来、强起来,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引领、协调、服务作用。目前,镇江开展党建引领小区治理项目“揭榜挂帅”,发布80个“幸福家门口”小区治理创新项目;泰州2.1万名在职党员下沉小区亮身份、作表率;宿迁市、区两级机关党组织和331个小区党支部实现信息共享、数据互通……
省委社会工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推动小区党支部“应建尽建”、规范运行,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将小区党支部书记纳入社区干部培训体系,对表现突出的在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建立健全党支部工作机制,确保小区党支部权责清晰、流程规范、运转高效。
探索党组织引领下的协同治理
居委会、业委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企业是小区治理的“三驾马车”。如何将各方力量拧成一股绳,是推进小区治理的“必答题”。
5月23日,张家港市君临新城小区发布通告称,针对居民反映的北门二楼活动室环境差、设施老化等问题,业委会原计划进行整体改造。但在征求意见阶段,因有160余户业主表示反对,业委会经集体决议,决定暂缓实施该工程。
“业委会的职责是设身处地为居民管事。一旦选错人,治理核心就可能沦为利益通道。”君临新城小区党支部书记王晓英说,小区在去年业委会换届时,选出的9名居民信服的成员,且具备多元职业背景。同时,小区建立了严格的资金监管机制:动用公共收益超过5万元,必须召开全体业主大会表决同意。在规范治理下,该小区连续两年实现物业费100%收缴。
围绕提升小区治理效能,会议提出,要积极探索社区党组织领导、小区党组织引领下的三方协同运行新模式,一方面厘清权责边界,落实居委会的指导监督与协调职责、业委会的业主自治职责、物业企业的服务履约职责,推动规范建立居委会下属的“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另一方面,明确定期例会、重大事项共商、矛盾分级调处等流程,做到问题有人管、事情有人办、结果有反馈。
“骑手进小区难”,背后是小区秩序与便捷的冲突。省委社会工作部相关负责人说,要聚焦“人能进车不能进”的末端配送难题,优化小区出入管理机制,完善配套措施,既保障小区治安秩序、环境卫生、通行安全,又避免发生居民取件难、配送慢和骑手通行受阻的问题。
聚力解决小区物业服务问题
物业服务是当前小区治理领域最突出的民生问题。会议提出,聚力解决小区物业服务薄弱、权责不清、服务缺位、矛盾频发等问题,深化红色物业建设,积极探索阳光物业、信托制物业等新型治理模式,公开物业收支、服务清单,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整体质效。
目前,我省不少地方深耕物业治理,推出一系列创新实践:比如宿迁推行“智慧信托”物业管理模式,在8个小区推动实现物业服务内容、决策事项、资金使用全程公开、全程溯源、全程可控;泰州针对物业费调整、公共收益等重大事项召开听证会,推动物业企业晒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维修资金、公共收益、公共能耗等,倒逼服务升级;常州创新开办业主学校,引导小区居民、业主代表、业委会成员等以民主方式解决物业问题等。
苏州市委社会工作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苏州在100个物业矛盾集中的小区推行“阳光物业”,探索建立“业主打分、小区复核、结果挂钩”考核流程,大幅提高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及居民代表的评价权重。对评价“一般”的,及时警示提醒、督促整改;对评价“较差”的,由小区党支部报相应主管部门,按法定程序予以处罚。1—5月,100个试点小区实现12345工单总量下降21.19%。
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就要把推动诉求办理与小区治理深度融合。围绕“接诉即办”,会议提出,要严格落实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加快建立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明确哪些诉求由乡镇(街道)、村(社区)主办,哪些是配合,哪些需要部门协同。建立健全“镇街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让乡镇(街道)对专业性、多部门跨层级问题敢于“吹哨”、协调部门及时“报到”,确保每件诉求有人接、接得住、办得实。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倪方方

新华报业网
Android版
iPhone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