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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时论|让“产业政策”与“环保政策”同频共振

日前,中央纪委办公厅通报5起政绩观偏差典型案件,江西省人社厅原副厅长王成兵任职金溪县委书记期间的违纪问题,极具警示意义。为片面追求地方经济增速,他盲目引进多家高污染化工企业落地工业园区,违规干预生态环保执法,授意相关部门对企业超标排污行为“以罚代管”、从轻处罚,导致违法排污企业长期肆意生产,区域生态环境持续受损。

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并非只能二选一的对立选项,而是相辅相成、互利共赢的统一整体。产业政策是地方发展的“助推器”,决定着区域产业布局、经济增长动力;环保政策是永续发展的“防火墙”,守住生态红线、规范生产行为、保障群众生态权益。实现高质量发展,就是要实现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保护三者协同共进。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要么重招商、轻环保,为完成经济指标,随意放宽环保准入门槛;要么机械落实环保政策,简单“一刀切”关停企业、限制生产,影响产业发展。王成兵案正是这类问题的缩影,其症结就在于个别干部重短期政绩、轻长远生态,让产业政策突破环保政策的底线。

深究根源,乱象背后反映的是错位政绩观与治理机制不健全的双重短板。主观方面,少数干部深陷“唯GDP”的思维,将招商引资规模、工业产值增速当作履职考核的唯一标准,忽视了生态环境的隐性价值和长远效益。客观方面,产业与环保政策缺乏常态化协同机制。地方在编制产业规划、开展招商引资、建设工业园区时,没有同步开展生态评估、落实环保准入要求,让高污染、高耗能项目乘虚而入。

作为经济大省和生态治理先行地区,江苏探索出一套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协同推进的成熟路径。在顶层设计上,我省打破部门壁垒,从源头杜绝政策脱节,构建完善的绿色发展政策体系,严格落实园区规划环评制度,细化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明确园区可发展、限发展、禁发展产业,从根本上杜绝高污染企业扎堆落地。在项目准入上,我省推行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打通生态管控与产业招商数据链条,对高污染、高风险项目坚决一票否决,从招商源头严把生态关口。在执法监管上,我省通过完善规范化环保执法体系,公开执法清单和处罚标准,斩断行政干预执法的链条,彻底摒弃“以罚代管”的粗放监管模式。在政策激励上,我省设立绿色产业专项贴息、技改补贴,培育光伏、储能、节能环保万亿级绿色产业集群,让企业主动走绿色发展道路。实践证明,产业与环保政策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才能保障地方经济发展稳、质量优、可持续。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脱离环保约束的产业发展,是竭泽而渔的短期发展;缺少产业支撑的生态保护,是难以持续的被动保护。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环保政策规范产业发展,用产业升级赋能生态保护,推动两项政策深度融合、协同发力,才能真正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民生效益有机统一。

孟亚生)

责编:魏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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