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新闻创新实验室主任王辰瑶,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翁玮在《传媒观察》2026年第5期发文,回应数字时代信息碎片化与浅表化引发的认知危机,重新阐释“深度报道”的核心价值与创新路径。研究跳出传统上围绕深度报道文体形式或专业旨趣的研究路径,首次提出“事实-认知链”(fact-cognition chain)理论框架,以阐释“深度报道何以深度”这一核心问题。在此框架下,研究将深度报道理解为“事件-溯因”和“议题-归纳”两大类型,详细探讨了两者殊途同归的事实操作和认知模式,从而将深度报道理解为具有共同认知功能的“报道家族”。研究还提出深度报道可以从形式上和方法上展开的创新方向,并探讨了数字时代重新建构深度报道实践理论的可能性。
2026年4月,第36届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公布,其中一大核心变革便是首次将“深度报道”增设为一个独立的评选项目。来自新闻作品最高评奖标准的制度性激励,彰显了深度报道在当下的价值与必要性。然而,这一激励也恰恰映射出数字时代的深刻张力:一方面,随着复杂性的增强,社会对能够穿透信息迷雾、提供系统与深层认知的新闻作品有着前所未有的需求;另一方面,数字用户的日常信息消费却被“脑腐”“数字泔水”等词汇所批判的日益严峻的认知危机所笼罩。一味强调“新科技恐慌论”是脱离现实的,绝大多数人都无法(也不想)脱离这个现实条件。克服人类认知危机不能凭借“技术反对派”的主张,而应在适应新传播技术环境的过程中,更多关注信息本身的内容和形式。在此背景下,中国新闻奖对“深度报道”的青睐,指出了一项紧迫而重要的新闻业任务:在容易诱发注意力碎片化和思考浅表化的信息环境中,深度报道如何凭借独特机制,有效化解认知危机,满足社会对高质量内容的需求?
一、深度报道研究的两种路径及局限
长久以来,新闻学界和业界对“深度报道”的兴起、定义、形式特征等都抱有浓厚兴趣。对“深度报道”的常见定义和流传度较高的表述大致分为两类:一类认为深度报道是具有某种特征的新闻形式。另一类则认为深度报道不是报道形式,或至少不是体裁/文体意义上的新闻形式,而是一种新闻追求或旨趣。这两种定义导向了深度报道研究的两种传统路径。第一种路径聚焦于文体规范和形式特征,试图通过体裁来划定深度报道边界。这类研究具有形式规范性,但在实践中往往难以落实。第二种路径则强调深度报道的追求和功能。研究者看出深度报道不能用一般的新闻体裁或文体概念去理解,但因为缺乏对“深度”可观测、可操作的分析框架,难以对实践形成有效的指导。
近年来,信息环境剧变,深度报道研究在延续传统关切的同时,也呈现出新的焦点。这些研究虽触及了深度报道作为实践和文本的复杂面向,但对于深度报道的核心问题,即深度报道究竟如何通过事实处理与叙事以达成认知“深度”,仍缺乏统合性的理论阐释。若要系统回答“深度报道何以‘深度’”这一核心问题,我们需将理论视角从对报道外部特征、现实处境的关注,转向对其内在认知机制与功能的探究。
二、重新理解深度报道
人认识世界有“浅”有“深”,这是认识科学揭示的客观事实。历史上第一位获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心理学家卡尼曼在《思考,快与慢》中把人类的思考模式拆分为依赖直觉的快系统(系统1)和需要主动控制的、有意识进行的慢系统(系统2)。在人类的决策行为中,这两个系统都会起作用,但卡尼曼要提醒人们的是,如果本该由系统2发挥作用的情境,却让直觉式的系统1占据主导,就很容易导致错误决策。他通过大量研究证明“人类不应该被描述为处于理性代理模式中”。借鉴卡尼曼的思路,如果把个人的思考系统放大到社会层面,可以说病毒式扩散的网络“模因”、被快速浏览又被快速切换的短视频和标题新闻等,正使社会整体的思考模式偏向快系统。
正如不赞同传统理性人假设的一些经济学家认为,国家或其他社会机构有责任“助推”个人做出理性决策,我们也认为新闻业和其他社会系统有责任在当下高度碎片化的信息传播和使用环境中,通过大力发展有利于激发社会理性思考模式的“深度报道”来优化信息环境,改善公共认知秩序。从这个意义上讲,“深度报道”超越了狭义的报道文体和报道者的主观意愿,应视为新闻业助力社会以深度模式认知当下现实世界的一项特有功能。
新闻逐渐具备“深度”功能,是社会需求与新闻实践不断互动的产物。与美国以“社会矛盾驱动-进行新闻调查-激起社会义愤”的事件调查模式进入深度报道领域不同,我国深度报道的兴起则是以对宏大社会议题的关注为切入点的。因为新闻传统和社会语境不同,中西方在深度报道的兴起、操作方式和形式上存在差异,但究其本质,都认为深度报道应在事实叙述的前提下超越对事实的简单告知、呈现深层意义。
从事实如何达到深层认知?本文提出可考虑用“事实-认知链”这一概念来推动对深度报道独特认知机制和功能的理解。深度报道的“事实-认知链”是指:深度报道通过对大量事实素材的处理工作(包括充分获取、挖掘调查、核实查证、选择、凸显、组合等)和深度叙述策略(包括能依据事实素材完整还原事件、准确提炼主题和主旨、围绕主旨结构化事实素材、在事实充分的基础上呈现观点和建构意义、文本清晰准确可读等),达到以深度模式认知世界的功能(包括使读者获得关于某事件或主题的全面和最新的信息、帮助读者补充或矫正原认知并获得关于该事件或主题的新认知、激发读者将对该事件或主题的了解与以往其他认知结合产生更大的认知图景等)。这一初步的理论构想,试图用相对可操作的方式回答深度报道为什么可以为社会提供独特的深度模式来认知当下现实世界。新闻业通过对事实的独特处理方式,调用基于事实的深度叙述策略,使某些新闻产品呈现出深度文本特征,并为社会公众提供以深度模式认知特定事件或社会议题的可能。这一理论构想,可为目前主要以记者职业理想话语和研究者文体规范话语为主的深度报道研究带来一种立足于行动与功能、强调新闻特有认知功能的新研究视角。
三、“事实-认知链”视角下的报道深度
“事实-认知链”视角下,报道要达到“深度”有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记者通过对事实的处理和叙述,产生具有深度特征的报道文本;第二个阶段是公众通过对深度报道的阅读,进入对真实世界的深度认知模式。研究者可分别对这两个阶段进行独立研究,如在第一阶段,可研究记者的事实处理工作和深度叙述策略,可能(或不能)产生具有何种深度特征的报道文本,丰富关于深度报道的实践理论;在第二个阶段,可研究公众如何能(或不能)接触到深度报道文本,接触到深度报道文本后如何能够(或不能)启动对世界的深度认知模式等等,丰富关于深度报道的接受理论。也可把这两个阶段联合起来,如探究深度报道的行动策略和文本特征与实际认知效用的关系等,如此构建出关于深度报道较为完整的实践理论体系。
记者们经常遇到究竟“什么才算深度报道”的实践问题,新闻学对此的回答是提供了一系列文体和形式概念。但如此众多的新闻类型在让深度报道领域具体化的同时,也使其越发混沌难明。最终,行动者往往只能又回到自己的“直觉”,自行判断。借用“事实-认知链”视角,则可以更清楚地阐述记者究竟如何通过不同的事实处理和叙述策略,产生具有不同特征的深度报道文本。
新闻报道一开始是“事件驱动”(event-driven)的,新闻采写最基本的“5W”公式,也旨在把“一件事”搞清楚。后来随着社会需求的增加、新闻报道范围的扩大、新闻文体的创新,新闻也有能力处理“非事件”了,这也是在深度报道的“事实-认知链”中首先需要区分的。构成深度报道的事实数量显然要比那些能够快速完成的新闻消息容纳的数量要多得多,但在事件型深度报道和非事件型或者说议题型深度报道中,记者所要获取的大量事实的性质与事实间关系有显著区别。由此也会产生不同的事实处理和叙述过程,进而生成不同的深度报道文本。
(一)“事件-溯因”型深度报道
在事件驱动的深度报道中,记者致力于围绕一个或一类核心事件,挖掘其前因、事件各相关行动者的相互影响的行动、事件结果和反应等。当“事件”具有重要、复杂或难于被公众直接观察或了解等特征时,也就具备了可能成为深度报道选题的条件。同时,当记者要报道这样的事件时,困难之处在于事实通常不是像去参加一场发布会那样“直给”的,而是需要把通过不同来源获取的信息“拼图”成一个完整的事实叙述。这种方式类似于哲学家查尔斯·桑德斯·皮尔士提出的“溯因”(Abduction),也即从观察到的现实出发,通过各种线索,做出最合理的陈述。“溯因”适用于事件型深度报道的认知和叙述过程。溯因推理从一个令人惊奇的事实出发,得出关于这个事实的假设性的说明,最后得到关于这个假说为真的可能性。记者在面对所要报道的复杂事件时,不能“主题先行”,而是要根据所掌握的事实线索,尽可能把事件“复原”为一个最可被接受的、合理的真实叙述。这个叙述框架要达到足以宣告是某事“真相”的程度,那就意味着记者不仅要获取“足够”的事实,而且要考虑报道中的事实对事件时间轴和事件相关参与者的覆盖是否完整。如果事实材料在覆盖时间轴或当事方时出现“断裂”,对于这类深度报道来说是巨大的风险。因为新的事实可能从“断裂”处被发现,动摇甚至颠覆整个新闻报道的叙述框架。因此,对于事件型深度报道,判断事实材料及其相互关系是否足以清晰完整地呈现事件、在事实认知链条上没有“断裂”,是最重要的。
(二)“议题-归纳”型深度报道
如果说事件型深度报道的大量事实,组成了因核心事件而彼此关联的事实条或事实网,那么议题型深度报道的大量事实,则是受某个议题制约但彼此独立的事实束。议题型深度报道并没有一个“核心事件”,而由许多有共性又相对独立的小事件构成。报道者将独立存在于不同时空的事实捆束在一起,是为了说明、解释或阐释某个特定的社会议题。一般来说,社会议题比具体事件的抽象程度高,是对多起同类事件或值得社会关注的现象性问题的归纳。如果新闻业能通过报道让公众关注到议题层面而非单个事件层面,这本身就意味着对社会现实的认知层级在加深。议题型深度报道的诉求是让读者通过所报道对象(事实束),获得对一个社会议题(报道选题)的理解(报道主旨)。与事件型深度报道旨在通过对事件的完整呈现让读者达至深层理解的路径不同,议题型深度报道的“深度”衡量,主要看事实束、议题与报道主旨之间的关系是否符合归纳逻辑。首先,应判断记者选择的事实是否是对所要谈论议题的充分展开。如果取材不充分或不典型,议题型报道就名不副实,因为材料不足以支撑对一个议题的关注。其次,应判断记者对事实的归纳方式是否能恰当呈现报道主旨。如果对事实归纳不当(或表现为缺乏归纳能力),议题报道就缺乏从表象深入的能力,因为此时读者所得的仍然只是一堆事实而已。
“归纳”是从“特殊”到“一般”的认知过程。尽管新闻报道不像科学研究那样强调归纳出的“一般”要尽可能达到具有普遍解释力的“理论”的层次,但议题型深度报道之所以是“深度”的,也仍然在于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这种从特殊到一般的认知递归。因此议题型深度报道给予读者的是对大量事实有意义的“解释”或“阐释”。此处需要对“解释”和“阐释”略加说明。在许多学科领域,这两个概念的理解既高度相关又有微妙区别,并发展出“解释学”中的“阐释”和“阐释学”中的“解释”等不同复杂用法。但总体而言,“解释”可被视为通过对外在数据和事实较为精确和结构化的分析过程来解读文本的本质。而“阐释”则具有对事物、对象之内在进行深层释义的意味,而且如利科所强调的,文本与社会行动都是具有多重意义的生成体,需要更加灵活的策略。可以说,“解释”(explanation)通常致力于揭示事件或行为背后的原因,旨在提供具有普遍性、因果关系或机制层面的“回答”,这是社会科学研究的主要工作方式;“阐释”(interpretation)更关注对特定情境中的行动者及其意图的“理解”,关注在特定社会文化背景和不同视角下的意义建构,这是人文学科研究的重要方式。
四、深度报道的创新方向与价值主张
在“事实-认知链”视角下,深度报道实际上是一个通过不同路径达致“深度认知”功能的复杂的“报道家族”。事件型深度报道,主要通过“溯因”这一认知方式,完成对核心事件链条或事件网络的全面叙述,为公众提供关于某一事件的完整而非碎片的知识图景;非事件型深度报道,主要通过“归纳”这一认知方式,使许多有共性的相对独立的小事件呈现出对某一社会议题的深度理解。前者要注意“溯因”断裂问题,后者则要警惕“归纳”不当问题。这两大类深度报道还可根据新闻工作的方式、产生的效果不同分成不同子类型。如在“事件-溯因”型深度报道中,不仅有“调查”这种备受关注的新闻报道方式,还可运用“重写”技术,提高“事件-溯因”型深度报道的时效性;可以对事件的全链条进行报道,也可以针对事件传播过程中的社会疑点进行回应报道;可以报道尚不为人知的事件,也可以报道已引起关注但只有碎片化信息的热点事件。而在“议题-归纳型”深度报道中,按照归纳形式可能产生偏向于“解释”或偏向于“阐释”的不同类型。
当前,学界、业界与公众对深度报道的想象,仍过于集中在“调查性报道”这一单一类型上。“调查性报道”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不能因此窄化对深度报道的理解和形式创新。事实上,如果更多的深度报道形式能涌现出来,和“调查性报道”并肩战斗,对整个新闻生态和社会认知环境都会大有作为的。深度报道需要展开形式扩张。在“事实-认知链”框架下,深度报道的“深度”源于其认知功能,而非固着于特定文体。因此,深度报道的创新首先应该是在形式和类型上的大胆扩展,从而形成协同效应。这种扩张包括两个层面:一是激活并规范已有实践但未被充分理论化的形式;二是可以积极探索融合新媒体语态的新形式。总之,深度报道要进行形式创新,关键在于以开放、务实的态度,拥抱并整合全媒体传播中涌现出的报道形态,避免固守单一文体标准,或怀有“专业洁癖”,急于与新媒体形式划清界限。相反,形式创新的当务之急是正视并系统研究那些在实践中已显现出深度认知潜能的新形式以及那些尚未被充分发掘的报道形式。通过积极的规范探索和实践,将这些形态有机纳入深度报道的家族谱系,灵活适应全媒体传播环境并持续发挥深度认知功能。
形式创新则重在拓展“事实-认知链”的实践场景,使深度报道可以在更丰富的新闻形式中展开;而方法创新则关乎如何更科学有效地让“事实-认知链”发挥作用。在“事实-认知链”的事实端,深度报道方法创新的主要趋势是加速数据化,各类事实均可以定量或定性的数据形式存储于互联网平台,这将大大提高记者获取事实素材的效率;多元传播主体生产的信息也可以数据形式存储于互联网平台,这将大大拓展记者获取事实素材的广度。在“事实-认知链”的认知端,深度报道方法创新的主要趋势是提高“溯因”和“归纳”过程的科学性。在加强深度报道者方法能力的同时,还应加强与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研究者的合作,探索有效协同的模式机制,提高深度报道的生产效能和质量。
深度报道的方法创新与传统坚守并不矛盾,它们完全可以在深度报道实践谱系的两端共同发力,一端通过引入新技术和新方法拓展事实认知的广度与分析精度,一端则坚持新闻人的洞察和关怀,牢牢守护深度报道的温度,如此才能共同筑牢引导社会认知的可靠桥梁。
【作者简介】
王辰瑶,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新闻创新实验室主任
翁 玮,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
(载《传媒观察》2026年第5期,原文约17000字,标题为《数字时代深度报道的重新“入场”与谱系扩张》,此为部分章节节选,注释从略,学术引用请参考原文。“传媒观察杂志”公号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voGRh2eLAAKfTVi0zDuEh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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