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目录上找不到它的名字,但它的危害让一些年轻人付出了沉重代价——南通17岁的小雯(化名)因长期吸食笑气,神经受到严重损伤,双腿已无法行走。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的人民法院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防范未成年人药物滥用典型案事例中的一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通报检察机关惩治毒品犯罪工作情况时也指出,部分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将目光转向未列管成瘾性物质,制贩和吸食“笑气”、丁烷等未列管物质案件呈现快速上升态势。
把小雯推向这个境地的,是一个从2021年8月持续到2023年5月的非法销售链条。
马某甲和马某乙在没有任何许可证的情况下,以每箱240-290元从上家拿货,350-450元一箱转手卖出。他们的客户里有15个是未成年人,卖给这些孩子的笑气约1.48万支。靠着这笔买卖,两人销售额250多万元,到手利润超过85万元。最终,南通某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马某甲有期徒刑4年6个月、罚金60万元,马某乙有期徒刑3年、罚金40万元。
与马某甲、马某乙纯粹为牟利不同,无锡的潘某走上这条路,是从自己吸食开始的。2022年上半年,潘某在夜场工作时染上吸食笑气的恶习,上瘾后经济上越来越撑不住,便动起了“以贩养吸”的念头。他以批发价购入笑气,除了自己吸,剩下的高价零售。随着“生意”越做越大,他找来两个朋友帮忙送货,后来干脆从夜场辞职,专门卖笑气。他在朋友圈发布隐晦广告,配图是银色小钢瓶,懂的人一看就明白。靠着这种方式,他不断拓展客源,妄图靠这门“灰色生意”实现“财富自由”。
2023年7月,潘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事拘留,一个月后被取保候审。但他没有收手。高额利润的诱惑让他在取保候审期间就重操旧业,同年12月还进一步扩大了经营规模。2024年2月,潘某再次被警方抓获。经查,潘某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销售笑气的涉案价值达92万余元。今年2月,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潘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5万元。
笑气的学名是一氧化二氮,无色,带甜味。医院用它做麻醉镇痛剂,蛋糕店用它打发奶油,在严格监管下有正当用途。但问题出在滥用上。吸了笑气,人会短暂头晕、发飘,有些人觉得“好玩”“有点嗨”。这种感觉来得快去得也快,却很容易让人一再尝试。后果很严重:长期吸食会损害神经系统,记忆力、认知功能下降,出现幻觉,严重时会瘫痪,甚至窒息死亡。最高检重大犯罪检察厅厅长张建忠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该类物质对身体机能损害很大,因其迷惑性、隐蔽性强,容易迎合青少年群体好奇心理,出现滥用群体低龄化、蔓延迅速等特征,严重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
与列管毒品不同,笑气在国家法律层面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数值标准,不是说吸多少支就构成违法或犯罪。医学上,只要脱离医疗目的、为追求快感而自行吸食,就可视为滥用。一位办案人员透露,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达到滥用程度,通常综合几个方面:吸食频率和时长,是偶尔尝试还是长期频繁吸食;身体是否出现神经损伤、瘫痪等不可逆损害;是否因吸食无法正常学习工作,或引发其他违法犯罪。
记者了解到,由于笑气没被列入国家毒品目录,不能像海洛因、冰毒那样按毒品犯罪追责。办案机关目前能用的主要武器是非法经营罪。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经营危险化学品必须取得许可证。无证擅自销售,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就构成非法经营罪。而对于吸食者本人,目前没有对应罪名,只能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进行行政处罚,或采取强制隔离戒毒。
除了笑气,此次两高发布的典型案例中,还涉及到愈美片、普瑞巴林等药物。它们同样没被列管,同样在被一些人滥用。据悉,省法院针对“笑气”、丁烷等非列管成瘾性物质滥用危害严重的情况,深入开展课题调研,并就法律适用问题多次与公安、检察等部门会商研究,稳妥推进非法售卖“笑气”等案件审理工作。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顾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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