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一起公职人员霸占车位事件,引发全网热议。长沙市体育局一名副处长占用业主私人车位,不仅预留虚假联系电话、谎称外出出差懒得移车,还态度蛮横、拒绝道歉,引起舆论关注后,其所在单位启动联合核查,已对其停职,后续还可能受到进一步处理。
涉事人员占用的是业主花钱购置的专属私人车位,是他人合法私有财产,违规占用本就是理亏在先。遵循常理,发现占错车位后,理应立刻挪车、诚恳致歉、主动担责。可这位公职人员用虚假信息规避沟通,用谎言掩盖失误,用强势姿态对抗维权,毫无敬畏之心、愧疚之意与包容之度。
私德层面的失范行为,看似脱离工作岗位、不属于公务履职范畴,实则暴露的是作风问题。私德是公德的根基,个人修养是职业操守的底色。一个在生活中漠视规则、贪图便利、蛮横自私的人,很难在工作中坚守原则、秉公处事、为民服务。对待邻里小事尚且恃势妄为,手握公共权力、面对群众诉求时,自然难以保持谦卑初心、坚守公平公正。私德不严,终将侵蚀公德底线;小节不守,久而久之必失大义原则。
公职人员手握人民赋予的公权力,是公共秩序的维护者、社会道德的示范者、公序良俗的践行者,其言行举止自带公共属性和示范效应。普通民众的个人过失,大多仅影响自身口碑,而公职人员的私德短板,会直接透支政府公信力、损害干群关系。公众对公职人员的期待,不止于“不贪不腐”的底线要求,更包含遵纪守法、崇德向善、谦和有礼的品德期待。霸停车位、拒不认错的行为,看似是生活小节,实则是特权思想作祟,是对规则的漠视、对群众权益的轻视,极易引发“公职人员恃权骄纵”的负面观感,消解社会对公职队伍的信任。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明确要求公职人员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涵养优良品行。这意味着,私德不是公职人员的“自留地”,而是必须严守的纪律底线,私德失范绝非小事,而是作风不严、履职失责的外在体现。
根治公职人员私德失范问题,既要靠个人自省自律,更要靠常态化监管约束。一方面,公职人员当常怀敬畏之心,摒弃“八小时外无人管”的错误心态,时刻以更高标准约束自我,在生活中守规矩、知敬畏、懂包容,以优良私德涵养过硬公德。另一方面,监管部门需打破“重公务、轻私德”的监管盲区,将干部生活作风、个人品德纳入日常考核监督,对小节失范、品行不端的人员及时提醒、严肃处置,杜绝“小事放任、大事失控”。(孟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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