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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将于7月28日至30日召开

交汇点讯 7月16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六次主任会议决定,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7月28日至30日在南京召开,建议议程为:

审议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修正草案修改稿、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昆曲保护传承条例草案、太湖风景名胜区条例修订草案、供销合作社条例草案,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二十三件地方性法规修正草案、废止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废止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生态省建设的决定等三件决议决定的议案;

审议202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202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25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及202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省2025年省级财政决算;

审议202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全省“八五”普法工作、全面推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支持宿迁“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全省城市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

审议全省公安机关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及专项监督情况的报告、太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专项监督情况的报告;

审议关于检查医疗保障条例、红十字会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审议关于2025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反馈报告;

审议关于全省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设区的市和县(市、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审查批准南京等市报批的20件法规和法规性决定;

审议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报告;

审议人事任免案等。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陈月飞

责编:陈祉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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