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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多地优化汽车消费政策,地方购车补贴持续落地

进入8月,多地调整汽车消费政策,变化集中在简化申领流程、增加地方购车补贴和明确资金配额等方面。

7月30日,济南市商务局发布公告,自8月1日起,消费者申领汽车报废更新或置换更新补贴,无需提前领取资格,可直接通过微信、支付宝相关小程序提交材料。补贴标准和材料要求保持不变。

青岛市商务局明确,8月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配额合计2.5亿元,按照“先到先得”原则分配。两类申请合并排序,以消费者在平台创建申请的时间为准,配额用尽后需等待下一周期。

重庆市自8月1日起调整汽车购新补贴档位。购车价格达到15万元可申请6000元补贴,达到30万元可申请8000元补贴。同时,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两轮电动摩托车和燃油摩托车被纳入支持范围,按新车价格的10%补贴,最高1500元。

西安市8月1日至10月8日实施新一轮汽车消费补贴。个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可按车价的2%申领补贴,最高1万元;购买符合条件的2026年新上市新能源车型,还可根据车价获得2000元或3000元补贴。购买符合条件的二手乘用车,按车价的1.5%补贴,最高4000元。

其他城市的地方购车补贴也在延续。上海市普陀区对符合条件的购车消费者给予3000元至1万元补贴,活动持续至10月31日;广州市、深圳市按购车价格分别给予2000元、4000元或5000元补贴;苏州市追加10亿元汽车消费补贴资金,并将活动延长至9月30日。

此外,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标准保持不变:报废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车价的12%,最高2万元;置换旧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车价的8%,最高1.5万元。消费者申领前需重点核实地方配额、申请期限以及相关补贴能否叠加。

(殷浩楠 龚梦泽)

责编:韩震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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