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财经讯 8月10日晚间,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111.SH,以下简称“康尼机电”或“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其与机构投资者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决。法院判令康尼机电向机构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并明确了相关方的连带赔偿责任。这场持续数年的诉讼源于公司2017年一起重大并购所引发的财务造假事件。
公告显示,康尼机电近日收到江苏高院送达的两份二审《民事判决书》。其中,针对【(2022)苏01民初928号】一案,公司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公司需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87,733元。在另一案【(2021)苏01民初4049号】中,江苏高院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康尼机电赔偿投资者投资损失99,799,286.02元。同时,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时任董事长陈颖奇及时任副董事长兼总裁高文明,分别对上述赔偿义务在50%、40%、2%、2%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此次诉讼的根源可追溯至康尼机电2017年底对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司的跨界并购。2021年7月30日,中国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54号),认定龙昕科技在2015年至2017年间存在虚增收入、利润等财务造假行为,导致康尼机电披露的《重组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具体而言,龙昕科技通过虚开增值税发票或未开票即确认收入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约9亿元,虚增利润超过1.7亿元。据此,证监会对康尼机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陈颖奇、高文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此外,该并购案还引发了刑事追责。2020年11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龙昕科技原法定代表人廖良茂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责令其退出犯罪所得19.33亿元,发还康尼机电。
据公司公告,因上述虚假陈述事项,共有17名投资者提起了索赔诉讼。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显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相关的一审判决赔偿总额为8314.65万元,已赔付4919.62万元,公司已就相关诉讼损失计提预计负债。财务数据方面,康尼机电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87亿元,同比增长5.54%;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58亿元,同比下降6.15%,非经常性损益中的投资者索赔支出及债务重组损失对盈利质量产生了一定拖累。
公告称,此次两起二审判决均为终审判决,公司已按判决履行了相关赔付义务,并表示前期已充分计提预计负债,本次判决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截至公告日,尚有3名自然人投资者的索赔诉讼处于二审程序中。
新华日报·财经记者 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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