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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明停暗用、粉尘堆积!江苏公布两起工贸企业典型违法案例

交汇点讯 为严厉打击工贸领域粉尘涉爆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秩序,近日,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公布近期查处的两起典型执法案例。

案例一

2026年5月15日,省应急管理厅在开展工贸领域粉尘涉爆企业明查暗访时发现,宿迁市江苏精湛基业机车部件有限公司打磨湿式除尘一体机液位监测失效,湿式除尘“缺水”运行,导致内部铝粉尘堆积严重。此外,现场与抛丸机配套的干式除尘器未设置风压差监测报警装置,该单位通过张贴设备停用标识的方式逃避监管检查,明停暗用,性质恶劣。

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泗洪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江苏精湛基业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6.47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6年7月31日,泰州市应急管理局在开展工贸领域粉尘涉爆企业“打非治违”专项检查时发现,江苏朴丽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雕刻机下方电机、输送带入口漏斗槽和收集桶内木粉尘大量堆积,生产车间2处雕刻机生产线违规采用压缩空气对粉尘进行吹扫,问题隐患十分突出。

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8号)第七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实施“一案双罚”,拟对江苏朴丽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张某分别处以人民币3.7万元和0.86万元的行政处罚。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卢晓琳

责编:姚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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