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管理规定》正式施行。作为我国首部专门规范MCN机构相关业务的管理规定,其内容直指流量造假、网络暴力等网络乱象。规定明确,MCN机构及签约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不得组织、煽动、实施、参与、协助网络暴力相关违法活动。“协助网络暴力”被明确纳入禁止范围,提供“开盒教程”“代骂服务”“网暴素材”等灰色业务,也将面临法律风险。
很多时候,我们惯于把网暴理解为一种“点对点”扩散的暴力和偶发的极端现象,但从不少公开案例来看,网暴往往并没有我们看到的那么“自发”“偶发”。一些网暴事件背后,或多或少都有着“机构”的影子:相关人员有组织、有分工,负责剪辑、包装、传播,将片面化的视频、图片有选择地在网络上分发,以此误导公众、带偏舆论情绪和节奏。2025年1月,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公安网安部门成功侦破陈某燕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民警发现,辖区内有8家MCN机构负责人使用陈某燕等人的方法,使用某软件批量登录通过网络购买已实名认证的网络账号,转发搬运其他网络平台的文章获取网络流量牟利。
如此行径,问题已经不止于网暴行为本身。网暴背后,或许有分工、有合作,“上下游”衔接紧密,甚至形成一套完整的传播扩散链条。偶发的网络热度或许不日便会自行消散,但若有MCN等机构参与其中,就可能把一件本可自然降温的事情不断重新加热,反复炒作负面新闻、炮制争议热点,搅浑舆论场、放大群体情绪。久而久之,原本零散的网络恶意便可能被恶意整合,个体偶发的攻击,也可能演变为有组织、有目的的舆论围猎。
更值得注意的是,一旦网暴等负面流量可以变现,舆论情绪便可能进一步畸变,被附着上商业利益,并由此衍生出一桩桩“生意”。于是,有人不断强化冲突、制造对立、放大愤怒,因为愤怒可以带来点击,围攻可以带来关注,争议可以转化为收益。到了这一步,网络暴力甚至会获得一种“源源不断的动力”。相比一时情绪失控,更值得警惕的,恰恰是有人开始靠制造和放大这种失控获利。
由此来看,治理网暴既要抓住“源头”,却不能只盯着“源头”;既要追究那个扔出石头的人,也要看看是谁递出了石头,又是谁依靠贩卖石头获利。此次规定要求MCN机构加强对签约账号的管理,建立网络暴力、谣言等违法信息识别和处置机制,归根结底,就是要把治理目光从前台延伸到幕后,从单个账号延伸到内容生产、传播和变现的完整链条。
网络上的一些风暴看似突然而至,但拨开迷雾便会发现,很多时候,“风”并非凭空而起,“浪”也未必是自然而成。有人点火,有人添柴,也有人借此牟利。当网暴也有了“供应链”,治理就不能只停在风暴发生之后。只有让制造伤害不再成为一门生意,网络上的许多风暴,才可能在形成之前就失去威力。
(朱绍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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