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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布招聘信息参考文本,不得使用“高薪”“面议”等表述

交汇点讯 工作内容要具体工作任务和职责,工资支付应具体列明工资项目、标准、形式、周期,不得使用高薪” “面议等模糊表述……江苏省人社厅近日发布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信息参考文本,推动招聘基础信息标准化、禁止性条款清单化,从源头防范虚假招聘、就业歧视、违规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聚焦岗位信息、劳动报酬信息、工作单位信息、发布单位信息等核心要素,参考文本设置5大板块、22个项目,明确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用工形式、任职要求等基础信息,避免岗位描述模糊虚化,严防高薪虚假宣传。如岗位具有职业危害,须详细列明危害种类、接触途径及防护要求,例如接触粉尘,需佩戴 N95口罩等。

值得关注的是,参考文本明确工资支付应具体列明工资项目、标准、形式、周期,不得使用高薪” “面议等模糊表述,代扣代缴项目须逐项列明,例如月薪制,6000—9000 /月,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构成,每月 20 日银行转账发放,依法代扣个税、社保、公积金计件制,基础工资 2000—3000 元,计件单价 10—20

福利待遇应列明各项补贴、食宿等福利,不得虚假承诺,例如享有交通、夜班补贴,节日福利,年度体检,提供宿舍或住房补贴,工作日免费工作餐

参考文本要求发布招聘信息应真实、合法,不得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户籍、地域、身份等歧视性内容,不得以保录”“内推等噱头虚假宣传。严格保护求职者个人信息,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严禁出售、倒卖个人信息。

针对用工单位,专门区分劳动关系主体与实际用工主体,明确劳务外包、劳务派遣等情形下谁招人、谁用人,确保责任链条清晰可追溯。针对发布单位,列明具体联系人,公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号,明确信息发布日期、信息有效期,压实发布主体责任,实现从发布到下架全过程可查。

据了解,江苏人社部门将做好参考文本推广应用,引导全省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范使用。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黄红芳

责编: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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