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扫码下载

扫码关注

新华报业网  > 汽车/新能源 > 正文
工信部就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安全强制国标征求意见 循环工况下氢气排放率拟不超8%

9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公开征求《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1月8日。该标准计划号为20256776-Q-339,拟取代现行推荐性国家标准GB/T 24549—2020,适用于使用压缩气态氢作为燃料、公称工作压力不超过70MPa的M类、N类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征求意见稿新增循环工况下热机状态氢气排放要求,规定任意连续3秒内平均氢气体积浓度不超过4.0%,瞬时浓度不超过8.0%,车辆氢气排放率不超过8.0%。草案还规定,封闭或半封闭空间内氢气体积浓度达到2.0%±1.0%时,车辆应发出报警;达到3.0%±1.0%时,应立即自动关断氢气供应。使用70MPa储氢气瓶的车辆应具备加氢通信功能。

草案同时增加碰撞后安全要求,并对车载氢系统的安全保护、气密性、安装强度和环境适应性作出规定。编制说明建议标准于2028年1月1日实施,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实施之日起执行,已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实施之日起第13个月执行。相关日期及条款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最终以正式发布文本为准。(殷浩楠 龚梦泽)

责编:韩震霞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 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专题
视频

扫码下载

交汇点新闻APP

Android版

iPhone版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 “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分享到QQ
手机QQ扫描二维码,点击右上角 ··· 按钮分享到QQ好友或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