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财经讯 记者从江苏农担扬州分公司获悉,近日,该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扬州市地方农业政策性融资担保费补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经财政补贴后,扬州地方农业融资担保费降至每年0.2%。
具体来看,《实施办法》明确,一年期担保费率不高于0.8%、二年期担保费率不高于0.75%、三年期担保费率不高于0.7%;单户在保余额不高于300万元(含)。对担保费率及单户在保余额符合要求的政策性农担业务,担保主体统一缴纳保函金额0.2%/年的担保费,剩余部分由财政补贴。同时,担保费补贴采取“免申即享”方式,担保主体仅需缴纳自身承担部分,财政补贴资金由江苏农担扬州分公司定期与扬州市财政局结算。
据了解,该《实施办法》支持对象为扬州市各类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包括从事粮食、蔬菜、花果茶生产,畜牧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农资、农机、农技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方面的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
江苏农担扬州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降低扬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成本,该公司将以此次政策出台为契机,持续深化“政银担”协同机制,全方位开展政策宣传,提高服务效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本投向农业农村。
新华日报·财经记者 李达

新华报业网
Android版
iPhone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