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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不超速就没事了?“龟速”行驶被追尾也需担责

交汇点讯 在一些驾驶员认知里,高速公路、匝道口“龟速缓行”不会怎样。然而,这一错误认知需要被纠偏。近日,沪陕高速与沪武高速南京段接连发生两起因驾驶员错过匝道口后操作不当引发的交通事故。

一起案例是,在沪陕高速上,一辆小车正常行驶至临近匝道口处时,发现前方车辆打着双闪,便紧急制动。不料,前方车辆突然向后倒车,与后方正常行驶的小车发生碰撞。

事后,前车驾驶员辩称,因雨天视线受阻,自己错过了匝道口,便想倒车回去,没想到刚倒了几米就撞上了后车,导致交通事故。根据法律规定,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除要承担事故责任外,还要被罚款200元、记12分并扣留驾驶证。

无独有偶,9月12日10时许,沪武高速由东向西K248处发生一起大货车追尾小车的交通事故。接警后,南京交管高速公路九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

经了解,驾驶员洪某驾驶小车行驶至该路段时,因错过高速出口,于是减速慢行查看路口情况。此时,后方同向行驶的一辆大货车避让不及,与洪某驾驶的小车发生追尾碰撞。万幸的是,两起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洪某虽是“被追尾”的一方,但因明显低于最低限速缓行犹豫,存在明显过错,被判定承担该起事故相应责任。

南京交警提醒:在高速公路行车应提前规划路线,注意观察路牌。一旦错过出口,应继续行驶至下一出口下高速后再规划路线,严禁倒车、逆行或紧急制动。同时,在高速公路上低速缓行同样极易引发追尾事故,驾驶员需保持安全车速,确保行车安全。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黄泽文 陈淼

通讯员 张蕾 朱德良

责编:黄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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