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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盖个人信息、侮辱贬损等五大类,中央网信办发文明确涉企侵权信息处置范围

9月15日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加强涉企侵权信息管理 持续推动营商网络环境优化的通知》,通知明确处置范围,内容如下:

处置涉企侵权信息,事关企业、企业家切身利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权益。经过一段时间实践,各方对处置涉企侵权信息已形成共识。网站平台对以下涉企侵权信息,应当积极主动清理处置。

1.个人信息类。包括泄露企业家身份证、护照、户籍档案、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个人身份及联系信息,以及生物识别、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敏感个人信息。

2.侮辱贬损类。包括侮辱谩骂企业、企业家,恶搞丑化企业标识、产品和企业家肖像,将企业、企业家与色情低俗话题恶意关联,使用污名化词汇诋毁企业、企业家或特定品牌用户。

3.假冒仿冒类。包括假冒仿冒新闻单位制作发布的涉企监督信息,假借企业或企业家名义发布的信息,在公众账号名称、头像、简介中,擅自使用与企业相同或相似的名称标识或企业家姓名肖像。

4.虚假误导类。包括断章取义、歪曲解读企业家过往言论,呈现与事实不符的搜索关键词联想、搜索落地页结果,已经权威辟谣、澄清的不实信息,与企业、企业家在超大平台上的官方账号发布的公开声明不符信息。

5.其他类。包括涉企拉踩引战信息,集纳翻炒的企业旧闻旧事、负面信息,已被本平台处置过的涉企侵权信息,机器人账号、网络水军账号发布的涉企评论信息,明显违背公序良俗抹黑诋毁企业、企业家信息。

网站平台应当根据本通知要求,健全信息内容管理制度,完善优化平台社区规则,将涉企信息纳入日常内容审核处置范围,强化账号、MCN机构管理,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网信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指导所在地网站平台完善制度,加强涉企信息内容管理,及时清理涉企侵权信息。对重视程度不足、落实力度不够特别是网民反映问题集中的网站平台,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责编:王建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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