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9月20日,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紧抓当前提质增效 推动经济持续向优向好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从提取使用、贷款额度、贴息支持等方面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优化调整,共推出八项举措。
提取政策大幅扩容:装修、车库、契税、维修资金均可用
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装修费用。 缴存人家庭(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装修自住住房,可按三种情形申请提取:一是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可分批提取,额度按房屋建筑面积×2000元/平方米计算,合计不超过30万元,本市范围内住房免核查办理;二是房龄满20年(自首次产权登记之日起算)的自住住房,可一次性提取,额度按建筑面积×1000元/平方米计算,不超过15万元,本市住房同样免核查;三是其他情形,装修事实经核实后,可凭相关证明材料一次性按实提取,额度标准与第二种情形相同。
为防止频繁提取,政策设置了间隔限制:家庭名下有多套住房的,须在第一套住房办理装修提取满5年后方可申请第二套;同一套住房再次申请装修提取,间隔不少于10年;同一套住房发生产权交易变更的,装修提取间隔不少于1年。
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车库(位)购置款。 缴存人在本市购买与所购住房同一小区的独立产权车库(位),可申请提取家庭共济成员(本人、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的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车库(位)购置金额。
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缴存人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均可申请提取家庭共济成员的公积金用于支付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金额分别不超过实际缴纳的契税和维修资金金额。
贷款政策松绑:年限延至40年,保底额度上调
贷款年限延长。 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由最长不超过30年延长至40年。
保底贷款额度提高。 家庭成员均符合贷款条件的,保底额度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仅个人符合贷款条件的,由10万元提高至20万元,进一步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支持力度。
困难家庭贷款贴息。 对符合特困人员(职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标准的,按当年度公积金贷款利息的100%补贴;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边缘、一般困难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标准的,按80%补贴。
可贷额度计算方式调整。 职工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公式调整为:借款人近12个月月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50%×12(月)×贷款年限(年)。
此次政策调整通过放宽提取范围、延长贷款年限、提高保底额度等组合措施,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支持居民住房消费、减轻购房负担方面的保障作用。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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