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扫码下载

扫码关注

新华报业网  > 汽车/产业 > 正文
事关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国家发改委公开征求意见

10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公开征求《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

其中提出,再制造企业向回收拆解企业收购报废汽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五大总成”),所回收种类应与本企业再制造零部件类型相一致。不得回收尾气后处理装置进行再制造,回收排放控制关键部件进行再制造的应符合国家排放控制标准要求。

再制造企业应当将收购的报废汽车“五大总成”用于本企业的再制造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售给通过再制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再制造企业经过再制造予以循环利用;不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应作为废料交售给冶炼或破碎企业。

支持回收拆解企业将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交售给通过再制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再制造企业。

同时提出,鼓励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支持再制造产品进入自身售后体系销售。禁止再制造产品进入汽车整车生产环节。鼓励汽车维修企业采用通过再制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生产的再制造产品。鼓励提供再制造专用技术、设备等现代再制造服务型企业的发展。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责编:韩震霞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 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专题
视频

扫码下载

交汇点新闻APP

Android版

iPhone版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 “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分享到QQ
手机QQ扫描二维码,点击右上角 ··· 按钮分享到QQ好友或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