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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陵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发起设立,5名调解员来自港澳地区

交汇点讯  10月10日,南京举行江苏金陵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筹)发起设立签约仪式暨首批商事调解员聘任仪式。中心由南京市律师协会、南京仲裁委员会、南京市总商会三方联合发起,标志着南京在健全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增强涉外法治服务供给上迈出坚实步伐,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筑牢法治屏障。

现场,在南京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南京市工商联(市总商会)党组书记丁铭,南京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鹏,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顾燕宁的共同见证下,南京市工商联(市总商会)二级巡视员钱卫冰,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丁淑琼与市律师协会会长刘伟签署发起设立协议。

经前期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评审等环节,共有69人通过审查成为中心首批商事调解员,队伍涵盖资深执业律师、港澳及涉外调解员、高校法学专家、企业法务等,专业领域覆盖跨境投资贸易、金融商事、海事运输、工程建设、知识产权等。其中,5名来自港澳地区的涉外调解员获聘。活动现场还举行了聘书颁发仪式,为24位首批商事调解员代表颁发了聘书。这支国际化、专业化调解队伍的组建,将进一步充实南京涉外商事解纷力量,助力跨境商事矛盾柔性化解,为中外经贸合作架起法治沟通桥梁。

中心成立后,将落户江苏国际法商服务港,配备专业化调解场所与现代化服务设施。立足南京产业发展和对外开放现实需求,发挥律师实务服务、仲裁专业裁决、商会行业资源三方优势,打造优势互补、协同联动、规范高效的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在制度设计上对标《商事调解条例》各项规定,在功能定位上紧扣经营主体现实诉求,构建起“行业前端调解、专业精准赋能、仲裁调解衔接”的全新解纷格局,为国内外当事人提供独立、公正、高效的商事纠纷调解服务,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今年5月1日,我国首部专门规范商事调解活动的行政法规《商事调解条例》正式实施,为商事调解组织设立和运营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南京作为东部地区重要中心城市,对外开放程度高、国际商事活动活跃。早在2018年,南京市律师协会便先行探索设立南京市金陵民商事律师调解中心,统筹指导全市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多年来,南京持续深耕商事调解领域,汇聚起律师、仲裁、高校科研、商会行业等多层次专业力量,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储备厚实,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实践经验丰富,为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落地运行打下扎实的实践根基与人才基础。

未来,中心将充分释放三方发起单位的资源合力,立足南京、辐射江苏、面向海内外,以专业的调解服务妥善化解跨境商事争议,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在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进程中展现南京担当。

通讯员 高静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倪方方

责编:徐睿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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