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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药品 市场监管部门发布重阳节消费提示

重阳将至,近年来,部分不法商家瞄准老年群体,利用养生焦虑,通过免费礼品、违法会销、私域直播等套路夸大保健食品功效,诱导老年人盲目消费。今天,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示,提示消费者科学理性选购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不是药

切勿以食代医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

同时,消费者选购时要认准外包装上的“小蓝帽”标志,并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核验产品注册备案信息。没有“小蓝帽”和批准文号的普通食品,不得宣称保健功能。

常见三类营销套路需警惕

一、免费引流陷阱。以免费健康讲座、免费体检、免费理疗、赠送鸡蛋米面等礼品吸引老人到场,雇佣所谓的“专家”“医生”“教授”开展免费专家体检或义诊,虚构“权威证明”博取信任,先陪聊送温暖,再一步步推销高价产品。

二、封闭会销洗脑。假借专家义诊、病友分享、免费旅游、聚餐联欢等形式,在封闭场所轮番宣讲,编造“神效案例”,制造“限时优惠、名额有限、马上涨价”等饥饿营销氛围,诱导当场大额下单。

三、私域直播骗局。通过微信群、短视频私域直播间,冒充医生、专家进行背书,让主播或病友现身说法、编造案例故事,鼓吹产品具有治病功效,诱导老年人盲目消费。

留存凭证 依法维权

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应优先到正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单位购买,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网购保健食品时,应注意保存订单截图、聊天记录、宣传视频录屏、发票票据等凭证。遇到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假冒产品等问题,可以拨打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涉嫌诈骗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责编:周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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